一、陋习
(一)赌 中华民国以前,城乡多设有赌场,遇有庙会或结婚、祝寿、过年、过节,远近来者,皆大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赌被禁止。1996年后,赌者又有之。
(二)吸毒 中华民国25年(1936)前,吸鸦片烟、种鸦片烟者,比比皆是,官府虽三令五申禁止种植和吸鸦片,但未禁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严禁吸毒、种鸦片烟。近年,贩卖鸦片案及吸毒者时有发生。一经发现皆予严惩。
(三)酗酒 山民喜饮酒,有个别酗酒闹事者,众人当场劝阻。
(四)缠足 封建社会,女孩子6—7岁,开始缠足。以足的大小,定美丑标准,“三寸金莲”视为最美;女子有“脚大难嫁”之苦。中华民国初年,虽提倡除缠足陋习,但人们仍受封建思想束缚,缠足现象未能彻底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彻底禁除。
(五)迷信 烧拜香 一乡一地如遇天灾、冰雹、水灾、瘟疫等情况,群众自发组织香客朝山拜佛,一般于每月农历十三、十四日由童子端香蜡小凳,头缠黄表,迷信者持纸彩旗,由火居道士边念边走,朝山拜佛,企求消灾免祸。烧拜香,一般是因母亲有病,儿女认为母亲因生育血水污了天地,有罪孽。所以,儿女向佛许愿。请火居道士和亲朋厚友帮忙结成几十个人的队伍,由孝子手持香蜡凳三步一揖,五步一磕头,朝拜佛地,如家庭不安,清道士安神,念经,跳端公。
有的地方,在“清明”前后,一村一地或十户八户的农民自愿组合,请火居道士办“青苗会”,以避免虫害。还有迷信之人生病不请医生,而请端公来家“打包袱”,喝香灰治病。小孩生疮害病,请端公跳神,名叫“关阕”、“过关”,最少举办两场,并认端公或道士为干爹。边远山区农民相信算命和生庚八字,尤其建屋、埋葬均要看风水宝地。每年都举办庙会。每逢农历三月二十日,举办娘娘会(王母娘娘生日),妇女成群结队烧香礼拜,以求赐福,早生贵子;农历四月八日,举办拜佛会,嫁毛虫;农历四月二十日,举办火神会,唱戏3—5天,拈香拜神,念经求一地平安。如遇干旱,民众大办龙王会,耍水龙或向太白许愿,禁止屠宰,且3—5天忌晕、吃斋;家家户户用黄表写龙王牌供奉,直到下雨为止;有的地方还举行祈雨大会,求雨神降雨。
二、禁忌
禁忌坐门坎,尤禁妇女坐门坎。禁忌妇女与客人同桌吃饭。当着妇女的面不能说“麻烦你了”,要说“婆烦”;长辈男子或来客不能对妇女说“我帮你烧火”,要说“架火”,否则就得罪了女主人。禁忌夫妻在别家同房休息;妇女不能在别家分娩,否则要搭红放炮。禁忌生猪入户,否则要搭红放炮。腊月忌尾,正月忌头,不能打碗损盘;不允许在家哭闹,打架等。忌母鸡叫或下软蛋、铁蛋(硬蛋)。儿女不能叫父母名字;对死去的长辈写名字要加“讳”字。打猎忌讳犹多。野兽走过的路叫“线子”;打伤野兽所流的血叫“染子”;夹猎物肉的筷子称“滑食子”;吃猎物肉叫“吃杂子肉”。狩猎的棚子称“交棚子”。见着获猎物的人都有吃份,吃饱了,要说“没吃够”,“二天还来吃”等吉利话。逢“七”不出门,逢“八”不归家。出门回家忌讳日意“七”、“凄”;“八”上面不相逢,有离别之意。凡是“杨公忌日”不婚娶,不造屋,不宰猪、羊,不买肉,不出门(杨公忌日为农历正月十三;二月十一日;三月初九;四月初七;五月初五;六月初三;七月初一,二十九;八月二十七日;九月二十五;十月二十三;冬月二十一日;腊月十九日)。农历正月的头日不动土。
编辑: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