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县多数群众迷信鬼神,但对佛、道的概念大多是含混不清的,他们从自己的适用出发,求风调雨顺敬龙王,求六畜兴旺敬马王爷、牛王爷、山神爷、土地爷,求儿女敬娘娘,求财运亨通敬财神,除灾祛病敬药王,在危难时则乱抱佛脚。从庙宇设置看,一个庙院内玉皇、老君、圣母、龙王、马王、如来、菩萨等五花八门应有尽有,既象佛庙,也象道观,从组织情况看,较大的庙观都有会,设会长,但无固定的会员,也无明确的教规教义,现就寺庙,僧道及其活动情况记述如下:
一、庙宇
清光绪年间,镇靖堡有庙宇14所,新城堡11所,柠条梁镇19所,龙州堡9所,镇罗堡6所,宁塞堡10所,总计69所。
到民国年间,寺院庙宇有增无减,较有名的有镇靖的玉皇阁、七佛殿、老爷楼、娘娘庙、东岳庙、黑虎灵官庙、龙王庙、财神庙;龙州的东岳庙;小涧的玉皇庙;寺嘴的庵禅寺;小河的清凉寺;龙腰镇的大明山庙;清坪的七灵寺;九里滩的海阁寺;柠条梁的老爷庙、三官庙、娘娘庙;三岔渠的纪山梁庙;新城的老爷庙以及清坪寺、寺畔庙、崖寨子庙、柳树湾庙、马家坬子庙、巡检司庙、大穆山庙、新窑坬庙、镇罗堡庙、庙梁庙、窑湾庙等。这些庙宇每年都有香烟大会,香客少则几百人,多者几千人。
民国二十四年(1935),靖边大部分地区获得解放,镇靖、龙州等城内庙宇大多被红军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本县积极宣传科学,破除迷信,到60年代,神庙俱毁,庙址改作他用。到80年代初,农村又刮起修庙风,其中规模最大的是三岔渠乡的纪山梁祖师庙,会长竟有100多人。较大的还有龙州的东岳庙;九里滩的佛祖庙;乔沟湾的寺嘴庵禅寺等。
二、僧人及佛事活动
僧人 清代光绪年间,靖边县共有僧人、道士8人。主要住在镇靖、柠条梁、龙州等庙。到民国时期,县内有僧人10名,镇靖各庙5人,寺嘴庵禅寺3人,柠条梁各庙2人。50年代,全县仅有僧人6名。1964年,全县庙宇被毁,僧人也蓄发,另谋他业。
佛事活动 僧人除念经、维修庙宇之外,还为死人做道场,另外也做平安道。
做道场 在死者灵棚前或室内用桌凳搭一高台,长老和尚身穿法衣,颈戴念珠坐于顶端(叫“坐法台”),众僧以品级排列,长老领经,众僧附和,鼓乐间奏,笙管齐鸣,时断时续,连续几日,直至出殡。有时也请道教的堂子参与其事。
做平安道 又叫打平安醮。是一村或数户人家为祈求平安,请和尚做法事,其形式与做道场大致相同。
三、道教组织
洪元教 为道教流派,据靖边县公安局档案资料记载,洪元教于1927年传入靖边,但发展缓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仅有教徒20余名,分布在小河、天赐湾、杨桥畔一带,1956年被取缔。
同善会 为道教组织,民国年间在本县零星存在,但人数不多,规模不大。教徒在家设神堂,吃斋念经,每年定期召开一次普会,念经为其主要活动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同善会自行消散。
天主教
一、天主教的传入
据《三边收回教区失地大事年表》记述,小桥畔区长神甫贺歌南回忆:清同治五年(1866)前,靖边县有天主教徒来过,回民起义军兴起后离开。同治十一年(1872),比利时传教士叶茂枝由绥远来本县柠条梁传教,开始在张世昌、冯耀世家中秘密进行,被乡民严疯子告到县衙,叶茂枝出示清廷护照,县衙不敢禁止。又据小桥畔、毛团库仑一带老教民和神修人员回忆;清同治初年,山西商户邓、赵、张、任(名字无考)等,在原籍已入天主教。来靖边后每年要到太原(一说西安)请神甫来做一次弥撒,并进行传教活动。另据民国三十一年(1942)一月二十二日《三边天主教堂调查报告》载:天主教在“光绪初年由绥远传入柠条梁”。
由上可以推断,天主教传入靖边应为同治末年到光绪初年之间。
二、三边教案
比利时传教士入境后,一边大量购买土地,用土地、籽种、牛犋作诱饵,吸引周围群众入教;一边则勾结当地土豪劣绅欺压不入教群众。教堂拥有大量武器弹药,私设法庭,动辄拘捕无辜百姓,轻则辱骂、罚款,重则鞭笞、监禁,以至处死,县民恨之入骨,蒙民的仇恨更深。光绪二十六年(1900)春,有个叫张成德的山东义和团首领来本县柠条梁进行反洋教宣传,宣称能教男子“焚香念咒可以抵抗枪炮”,教女子“学习红灯照,可以腾空驾云”,被当地人称为“能人”。不久,张成德因事回山东,此后又来一名自称奉“能人”之命从泰山前来传教的青山道人。在柠条梁镇刘福兴店内设坛传授法术,有100多男女青年跟其学法习武,共同谋议反洋教之事。这年七月十五日夜,义和团团民、红灯照姑娘、四乡群众会合内蒙乌审、鄂托两旗蒙兵,组成队伍,先捣毁南沙口教堂,继而围攻小桥畔教堂。小桥畔教堂凭籍洋枪和土垣,负隅顽抗,团民连攻20多日,打死洋教士1人,教民10人,但未将教堂攻克。
九月八日,清政府发布“围剿上谕”,指令迪化将军赛伯尔、宁夏布郎叶菊侯、陕西巡抚瑞澂(派统领刘少韩为代表)、乌审旗王府代表、定、靖两县知事及安边二府、柠条梁巡检等,与天主教代表会集柠条梁镇议和,会上签订了丧权辱国的《三边教案和约》(见《附录》)。
三、天主教会的扩展
柠条梁和约签定后,天主教势力在靖边县迅速扩展。和约规定:由乌审旗、鄂托克旗、札萨克旗赔教堂白银14.35万两。乌审旗分担4.55万两,因无款可筹,遂用大淖碱池作为抵押;鄂、札两旗分担9.8万两,现付3.4万两,尚欠6.4万两无力支付。当时鄂旗王爷年幼,大土索拉基(大臣)因无力筹款,畏罪吞金自杀,政事无人主持,在汉民天主教徒谷群英的调唆下,教堂步步紧逼,迫使鄂旗将长城外60里拔边地(乾隆八年准汉民永远居住、垦种,并向内地政府完粮纳税),安边堡捕兔滩、草山梁和红柳河东的荒地(属靖边)作抵押,以15年为限,届期无条件归还(抵押期也有18年、20年、30年之说)。当时汉民以“此系汉民之地,不应当以蒙地抵押于外人”为由抗议,但经地方政府镇压和蒙人劝慰,只好“暂时屈为隐忍”。天主教会获得大量土地和财物后,外依特权,内结官府,不以条约界至为限,恣意向外霸占土地,并且大建教堂,发展教徒。在本县以小桥畔为中心,先后在毛团库仑、硬地梁子、胡家窑子、毛家窑子、沙渠沟、沙路峁子、四十里铺、伊当湾、死羊湾(今广羊湾)、死糜子圪坨等地兴建了教堂。到民国时,又在大黄口子、胶泥湾子、东峁子、羊羔山、新伙场、胡伙场、海子滩、大石砭、掌高兔、杨虎台、席季滩、杨桥畔、九里滩等地增修教堂10余处,他们雇用大批长、短工,兼营农牧。凡种不完的土地,以“三七”或“二八”分成租给当地农民耕种,仅租股捐税,每年即可掠夺10万多银圆。天主教会规定:教民见教士,必须行长跪、磕头、揖拜大礼;星期天,全体教民必须停工罢市做弥撒;教民男女婚事须经教士同意方能婚配;严禁离婚、参军;不准听书、看戏;教会可随意强制教民家良女充作修母;教士与“二洋人”(教堂中掌柜、会长,为洋教士心腹)有审理诉讼、搜查教民居室的权力。不仅如此,教会还设有镣铐、木枷等刑具。对违反教规者,任意处以重刑。民国八年(1919),毛团教堂外籍神甫林茂利怀疑平民李志福与杜女娃妻有奸情,竟将2人活活打死。12岁的王根根偷吃教堂果子,被抓去用烧红的铁锨烙身,使其遍体鳞伤,卧床数月。白汉村的妻子因生孩子没去念经,被罚打几十大棍。九年(1920)牛起有、刘安应因念经迟到,两家门窗都被捣毁。神甫沙智林在收租逼债时竟将刘大(名不详)、雷永祥活活打死,这个刽子手还勾结国民军张廷祥部下杜生堂,暗杀了解放区五区三乡乡长冯万山和无辜群众米唐娃、徐三元。二十四年(1935),死羊湾村民刘真、刘六兄弟俩因不顺教,被沙智林以“私通红军”罪将刘六捆绑打死,罚刘真糜子12石(合6000公斤)。
小桥畔天主教堂管辖堂口(靖边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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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教、区长所在地 ┃ 管 辖 堂 口 ┃ 附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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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桥畔堂 ┃ 柠条梁堂、胡家窑子堂、毛家窑子堂、沙渠沟堂 ┃ 学校、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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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团库伦堂 ┃ 硬地梁堂、沙路峁子堂、四十里铺堂、伊当湾堂 ┃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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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羊湾堂 ┃ 死糜子圪坨堂、大黄口子堂 ┃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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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阳湾堂 ┃ 东峁子堂、王渠子堂、羊羔山堂 ┃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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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伙场堂 ┃ 胡伙场堂、海子畔堂 ┃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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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里滩堂 ┃ ┃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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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席季滩堂 ┃ 雷龙湾堂、淖泥河堂(属横山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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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靖边档案馆1960年资料整理
四、收回教区土地
据中华民国二十四年(1935)三月二十四日国民党《陕西省政府训令》载;早在民国十六年(1927),安边堡公民田宝缄等就曾“呈请索还侵地”。“民国十七年(1928)六月间……鄂托克旗全体公民代表张葛阿立雅札等,恳请收回旗地”。到民国二十年(1931)后,定边、安边、靖边3县组成挽回领土总会,“派代表陈俊山一再呈请收回失地”。在群众的强烈要求下,陕西省政府从民国二十三年(1934)起,先后派代表冉寅谷、张季鸾、周学昌会同外交部特派冀、晋、热、绥视察专员靳志,与天主教驻宁夏主教石杨修几经协商,终于在二十四年(1935)一月九日于北平签定了《整理陕西三边天主教堂教产协定》,《协定》第一条规定:“所有划分汉蒙界限以南可耕之地,由天主堂让卖于当地汉族农民,其非可耕地与可耕地之无人承买者,均无价移交各县政府,作为官荒……”。第四条规定:“让卖完后,天主堂所持契约之有效部分,只限于天主堂本身建筑及其慈善机关,连同一切附属,例如院落、花园等……。”由上可见,土地“收回”是很不彻底的。三十五年(1946)四月中旬,陕甘宁边区第二届参议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收回三边教区土地的议案。由三边分区专署会同靖边与安边两县边区政府少数民族事务委员会驻城川办事处及地方人士,组成“三边回收教区土地委员会”,于七月四日收回教区占有的土地,八月五日,教士文怀德正式写了《还地文约》,并清算了教堂财务。
五、天主教的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靖边县只剩小桥畔、毛团库伦两处天主教堂。
1950年10月7日,宁夏主教王守礼派神甫张耀世(热河人)主持了小桥畔教堂的教务活动,1951年10月11日又派神甫李景新(热河人)来毛团库伦主持教堂事务。当时,这两处教堂共有修女4人,教徒1115人,其中男教徒579人。
1951年,政府提出驱逐帝国主义,对宗教实行“自治、自传、自养”的革新方针,外籍神甫全部被驱逐出境。
1954年,经靖边与定边两县教徒倡导,在定边堆子梁成立了靖、定两县天主教爱国委员会,在成立大会上,进一步明确了反帝爱国的宗教方针。1960年,小桥畔教堂和毛团库伦教堂合并,秋季,两个神职人员离开教堂返回原籍,其他人员也都回家,但都未退教,当时有神甫1人,修女3人,教徒3585人,其中男1986人,主要分布在国营新桥农场的宋渠、柳桂湾、毛团库伦、东坑等4个作业站。
同年10月8日到11月底,根据上级指示,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本县开展了宗教制度改革运动。县委一名副书记带领工作组,深入到天主教徒集中区,本着“砍大树”、“揭盖子”的方针,采取“分散鸣放,集中斗争;反复揭发,反复斗争”的方法,将神甫张耀世揪回批斗后判处徒刑,对修女折玛利亚也进行了批判斗争。教堂财产由集体接收管理,神、修人员就地安排。至此,天主教活动濒于停止。
1962年,落实宗教政策后,允许教徒集体或个人举行合法宗教活动。把赶出来的修女高尚志、折玛利亚和两个残疾教徒又接回小桥畔教堂,并退赔了部分原教堂的财产。天主教活动恢复。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天主教被作为“横扫”对象,县委常委会于8月26日会议研究决定:“1.取消爱国会组织,打碎神像,搞掉教堂,现居堂内修女折玛利亚和两个久居教徒(残疾)迁出教堂由生产队进行安排。2.教堂所有财产如拆下的木料、砖、瓦,现有房屋、树木、宗教用品等,除给学校留部分修缮材料,绸缎、布料分给当地贫下中农外,其余全部收归国家”(摘自中共靖边县委《关于搞掉天主教堂和财产处理意见的请示》)。毛团库伦和小桥畔两个教堂先后于1967、1968两年被拆除。天主教活动停止。
六、天主教的恢复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本县开始落实宗教政策。从1979年4月起,小桥畔、毛团库伦一带部分老教民又恢复了教务活动。1982年,毛团库伦神甫马明德在其侄儿院内盖起3间西房,作为临时教堂。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靖边县委员会成立后,专设宗教科,主管宗教事务。1985年1月,由宗教科出面,与县财政局、东坑乡政府共同协商,签定了《清还宗教团体房屋协议书》,酌情退赔“文化大革命”期间拆教堂的损失39060元。同年在毛团库伦村由教民投工,建起1座教堂。神甫马明德被选为政协靖边县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此后于1987、1989年分别在小桥畔、黄蒿塘各建教堂1处。1989年底,全县共有神职人员8人,其中神甫2人,修女6人,教徒5500人,马明德于1988年病故后,神甫张少义、白兴全于1989年被补选为政协靖边县第三届委员会委员。
编辑: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