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民风淳朴,传统习惯尚存。家族观念较浓,原较大家族多建有祠堂、家庙或传影。“文化大革命”破“四旧”时多毁。族望较高者纂有家谱,内容简单,仅记本族男丁繁衍及沿隶亲属。境内现存有《赵氏家谱》、《古氏家谱》、《冯氏家谱》,义例近同。
氏族活动,视纪祖传代,追溯源本,尚有益,但在封建社会中,囿于宗族,扬宗耀祖,成为维护封建统治的社会产物,却是消极落后的,伴随封建社会的灭亡而消失。
宗族活动,境内东西部及各村庄不尽相同。新中国建立前较为普遍和内容相近的有:儿女订亲,
族聚议,定夺亲事可结否;抚养子女、寡妇改嫁、招婿、招汉,主家提出,族长召集
族商议入户、改姓、归宗事宜,定夺能否;农历正月初一
族男女老少聚拜。大户建有祠堂家庙、传影,修有家谱,凡筹建修改,均由族长出面召集本族各家户主,相商决议;大年初一、结婚宴庆,全族皆论辈分依次祭拜家庙或影;丧葬点主满三年,须将主筒安放家庙,亦是全族聚祭。新中国建立后逐渐简化。今各地家族活动很少,只在遇有大事或年节,才聚集近门亲族协商或欢庆,代之而起的则是全社会的互助和新的民俗风尚。
族规内容大都模糊,一般为:长辈言行必须受到晚辈的尊从;族长由本族德高望重的长辈1人担任,遇事有召集族会和很大程度上的裁决权。新中国建立前因户族势力很重,无一不唯命是从。新中国建立后,人际关系改善,族规日趋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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