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荔县民间生活禁忌
2012-4-12 15:51:09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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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多系旧俗,含有封建迷信色彩,建国后多逐渐消失。
一、节日
春节,初一,忌向门外泼水,忌扫地,忌女作针工。乃至初五,女亦不得举工洒扫。
元宵节,忌女作工。
正月二十三日,忌男女作工,俗语:“正月二十三,老驴老马闲一天。”
二月初二,“龙抬头”,忌动土作工。
清明节,忌女工,忌女子上坟、吃祭馍及祭面条。
寒衣节,糊制寒衣忌装絮棉。
二、婚丧
忌孕妇送嫁。
结婚忌两家迎娶途中相遇,万一避不过时,新娘互换手帕。
一家当年忌娶两个媳妇。
人死后未烧“倒头纸”忌哭。
亡者直系孝子未过“头七”忌进别人家。
已婚者,娘家过丧事,安葬当天不返回的,得过了“头七”。
三、生育
出嫁女忌在娘家生孩子。
妇女生育后,忌陌生人,尤其是男子进室内。
婴儿衣服忌在室外夜露。
小孩睡觉忌不脱鞋。
四、礼节
忌乘车、骑自行车不下车问路。
忌见人不称呼冒搭话问路、问事。
忌戴手套与人握手。
送客忌吐痰或泼水。
待客,忌客人先动筷,忌主人先停筷。
忌戴有色眼镜同长辈、陌生人讲话。
五、语言
炸油食忌说“费油”、“油少了”。
老人病故忌说“死了”,要说“老了”。
体胖忌说“肥”。
六、其它
借他人煎药具忌自动送还。
忌掂秤,要手提。
忌掂锨、锄进家门,要手提着进。
忌夜间照镜子、梳头。
忌与夫在娘家同宿。
忌“七出八归”(即逢七日出外,逢八日回家)。
正月十三日为“杨公忌日”。这天不能过红白喜事,不得动土修建。
夏收间,忌坐麦场碌碡。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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