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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28 19:17:49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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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18年(1929)连年灾情 民国17—21年(1928—1932),省内大部分地区连遭旱灾,西府属重灾区,三年不雨,六料未收。18年最为严重,区地与凤翔、岐山等地一样,赤地千里,一片荒凉。干旱给广大群众带来巨大灾难。地主豪绅和富商乘机抬高粮价。灾民为了生存,卖房卖地,鬻妻卖子,换粮糊口。无奈,壮者外逃求生,弱者坐以待毙。贫苦农民饿死者村村日有所闻。民国19年,旱灾未止,蝗灾又起,蝗虫自东而西,遮天蔽日,令人望而生畏,所到之处,食禾殆尽。20年,春夏未雨,亢旱又起。21年,入春始之以霜风,继之以久旱,禾苗枯萎,千里复赤。六月后,又霍乱流行,死者无数。当时有这样一段顺口溜:“李四早上埋张三,中午李四又升天,刘二王五去送葬,月落双赴鬼门关”。足见当时疫病流行之速,死人之多。灾年相连,民不聊生。当时,虽有慈善机构办的施粥场,以资救急,不过是杯水车薪,无济于事,饥民尸体,比比皆是。 1954年洪水泛滥 1954年8月13日、16日两天,渭河上游连降暴雨,17日,市区降雨56.8毫米。同日,渭河洪水暴涨,上午11时至晚上12时,市区段渭河水深4.5米左右,洪峰流量为5030秒立方米。洪水涌入陇海铁路以南崖下和宝成铁路路基以西之三角地带,冲毁宝成铁路桥北端引桥路基50米,直泻市区,经二路、汉中路等七条主要街道被淹,街道水深达1.67米。深夜12时以后,水位逐渐下降,18日降到1.23米。受灾居民5713户,19402人,被洪水围困的灾民有656人(及时救出),死亡4人,牲畜死5头,淹没房屋6840间,其中,倒塌的1897间。淹没耕地7681亩。驻区的建筑工程单位除重型机械未被冲走外,木材及其他物资损失巨大。据26个单位调查,损失财物价值达68.42亿元(旧币)。 1959年至1960年旱灾情况 1959年至1960年,区地同全省其他地区一样,长期不雨,出现几次“百日大旱”,致使农业严重歉收,给人民生活造成暂时困难。 1959年,3月上旬至5月上旬,两个多月降雨量仅为同期平均降雨量的28%,影响了春季播种和夏田作物的生长。7月上旬奎9月上旬,正是秋田作物需水的关键时刻,但降水量仅为同期的35%左右,全区出现夏旱,晚秋绝收,早秋严重减产。1959年11月上旬至1960年3月上旬,连旱130余天,其中,71天滴雨未下,降水量偏少60%;5至6月降水又偏少75%,造成夏粮严重减产,夏播失时。1960年4月至7月上旬,又连旱110天左右,又使夏粮严重减产,秋田作物生长困难,大面积晚秋拔苗绝收。[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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