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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1 23:08:12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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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团局 据清康熙《咸宁县志》:“邑之兵制……唐初更道为军。万年道为参旗军。明……邑止设捕盗民壮二百四十名。后裁去十四……崇祯间,以寇盗窃发,拣选壮丁,裁主簿,设团总,未几而罢,屡经裁汰,归犹留马快八名、壮丁五十名。”到康熙时,“又奉文议裁,凡事遇缉守,大抵籍城守兵。”咸丰、同治年间,为对付回、捻起义军,兼防匪盗,长安县设立团防局亦叫团练,专管组织、训练、调遣团勇,修堡筑寨。后,延续为民团。 中华民国初年,长安县仍设民团总局。 保安团、保警大队、自卫团 为“防共、防匪、维持地方治安”,民国22年(1933年),长安县设立直属陕西省保卫委员会的保安团。民国24年(1935年),县保安团改为县保安大队。民国35年(1946年),县保安大队又改为县保警大队,归属警察局。同年,又成立5个保警分队,分别驻扎在新筑镇、草滩镇和南山重要峪口。冬季,又成立民众自卫纵队。纵队下设常备、预备、后备三个大队,官兵共千余人。每年冬季组织全县18~35岁的男性青壮年,分别集中在各市镇进行军事训练。民国29年(1940年),县府建立国民兵团,专门负责国民兵组训。民国36年(1947年),保警分队合编为自卫团,受省保安司令部领导,团长由司令部委任,下设两个大队,大队辖中队,中队又辖分队,共1300余人,配备轻机枪6挺,步枪950支,重机枪4挺,迫击炮4门。 1949年5月,长安即将解放,国民党地方武装长安县自卫团闻风逃至太乙宫水湫池。中共西安地下党负责人崔一民曾策动自卫团团长魏应中起义,未果。当时在汤房庙小学任校长的中共党员刘崇英和自卫团一中队队长毛云鹏(中共党员)数次密商策动起义。自卫团中队长常炳乾(中共党员)、分队长任炳南也伺机发动起义。毛运鹏、常炳乾遂挟制自卫团副团长仲兴汉将全团集合在翠华山北口,经过周密安排,到大兆庞留村一举起义成功。这次起义共有官兵1000余人,步枪600多支,轻机枪18挺,迫击炮4门,重机枪4挺,手枪20余支。起义后,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七师接收改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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