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地处陕西关中平原之东,渭水横贯,土地肥沃,气候温和,自然条件优越,适宜于人类繁衍生息,相传上古女娲氏继兴于此。据考古资料,县境内已发现新石器时期的原始村落遗址有20处之多,据出土文物证明,早在五、六千年以前已有人类在此聚居,开始了农业生产活动。临潼县的建置历史久远,在元以前分为渭河南北两部分。
渭河以南地区,自远古女娲继兴于骊起,历经商、周、秦、汉、隋唐各代,相继有郦邑、新丰、昭应等十余县之设。至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始称临潼县。渭河以北部分,自春秋时晋设栎邑起,经历各代,曾相继设栎阳、万年、广阳、鄣县等九县,一直到元世祖至元四年(1267),始将栎阳县降为镇,并入临潼。自此临潼南北两部合为一县,地域约为现在的范围,从元、明、清、民国至今已700余年。本县行政区划,古代以乡、里、甲为编制,到明代始有明确记载,全县为4乡、40里、400甲(每10甲为里)。民国时期以镇、保、甲为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几经调整,1984年确定了以乡(镇)、村民委员会(行政村)、村民小组(自然村)为行政区划。临潼村落在五、六千年以前已经出现,以后人口不断繁衍,村落不断增多,到清乾隆时,已有1300余村,至1986年,全县自然村已达1626个。随着工农业的发展,相应的出现了工商业活动的市镇,到明朝时全县已有市镇11个,清乾隆时发展到18个,民国以后,镇既是商贸活动的集镇也是县以下一级行政单位,共有镇17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镇又为工商贸易活动的集镇。1984年行政区划改革后,始以新的人口和经济状态定了8个镇均兼有乡级行政区域职能,其余的自然集镇共有9个。从行政建置有关内容的记述中,可以窥见本县发展的渊源,并由此探知临潼县的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历史演变的脉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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