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现在的位置:三秦游网>>民俗风情>>正文
|
|
|
2011-8-15 13:00:50 来源:三秦游网综合 点击:
次 进入论坛 |
|
|
也称过小年,过十五。从正月初五(也有从初六)起,舅舅给外甥,干父给干儿,奶妈给奶儿开始送灯,一般一个孩子送一对灯,每个灯十根蜡烛,每增加一个孩子多送一个灯,外带一捆麻花,一包糕点,连送12年。父母给出嫁的女儿,第一年送一对大红碌碡灯(宫灯)或玻璃灯和一对花灯,叫追灯。有了外孙加送小灯笼。孩子接到灯后每晚打(挑)灯成群结队玩耍嬉闹直到十五,十五晚,家家门前彩灯高挂,屋里、院内旮旯拐角燃烛照明,意为鬼邪无处躲藏。新婚夫妇于十四晚去岳丈家“躲灯”,十六返回,十五晚上吃元宵、十六晚上称过“把把年”(意过年之尾),孩子们可继续打灯玩耍,嬉闹,灯笼继续悬挂,到十七就全部收了。
编辑:秦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