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城乡俗称“过年”。建国初及此前,本县群众过年始于腊月二十三日。
祭灶 腊月二十三,无论穷家富户,都要去集市上请灶爷,买灶马,秤灶糖,烙灶饼。天黑后,开始祭灶,墙上端挂灶王爷像,两旁贴对联,内容常为“上天言好事,下凡降吉祥”,“晨昏三叩首、晚上一炉香”等。案板上摆放灶糖、灶饼等供品,由一家尊长点燃香烛,焚化旧灶爷像,向新灶爷叩头祈祷。翌日早,人们开始匆忙赶集置办年货,洒扫庭堂房舍,准备过年。古有民谣“腊月二十三,灶爷上了天,买菜磨白面,热闹过新年”盛传。除夕之夜开始,各家又在灶前烧纸马,摆供品祭灶爷,每日早晚焚香化裱,至正月十五方休。
吵年 腊月二十三后,城乡群众把锣鼓家伙抬到街上,每天都敲上几阵子,此俗谓之“吵年”。
祭祖 旧时,腊月二十三傍晚,家家户户祭祖,以示缅怀之意。官宦富豪,举家穿戴一新,聚于本族祠堂,祭祀列祖列宗;普通人家,堂屋设上祭案,供奉祖宗牌位画像,案前放布垫或草坯,供跪拜叩头用。焚香致祭,以长幼为序,家长(族长)为先,其后,依次进行。
守岁 三十晚上,燃放爆竹,敬四方诸神,全家通宵围坐一起,有说有笑,直至天亮。
拜年 初一早,吃过饺子,一家中晚辈向长辈拜年,长辈给小辈“压岁钱”。之后,各户选派一人,集体去祠堂拜祖先。拜完祖先,按辈分排行依次给各家拜年。
60年代后,初一拜年习俗一度消亡。大队民兵、共青团组织,给烈(军)属送春联拜年之风普及。80年代后,拜年之俗恢复,但礼节远非先前复杂。
“初二初三家家忙,外甥看舅女拜娘”。从初二开始,人们便带上礼品,走“新亲”,拜丈人之后,才走其他亲戚或会朋友,直至初五。拜年一般带包子、糕点,新女婿给丈人拜年则不同,必须四样礼(包子、点心、酒、肉)齐全。朋友之间拜年,礼品没有统一讲究。
追十五 即“送灯”,娘给女儿送,姐给妹送,舅给外甥送。除送灯笼外,还要带“獾娃馍”、粽子和其他副食品。娘家给新婚女儿“送灯”,头年必须送莲花灯和石榴灯,取“连生贵子”意。
元宵节 正月十五是春节的高潮,也是过年最后一天。中午,全家吃团圆饭。孩子们忙着捏泥灯碗,主妇忙着蒸“蝎子馍”、“老鼠馍”;傍晚时分,人们便用木盘端着添满清油的泥灯碗给先人坟里送,每座坟头放一盏,用火柴点燃。回来后再把蝎子馍钉在房子墙上,把老鼠馍散放在水道口、屋角、面瓮和水瓮背后,并在门口、窗台、屋角各处都点上蜡烛。孩子们挑着各式灯笼,相互赛灯、碰灯。
80年代,县文化馆、县工人俱乐部等单位,连年于元宵节前几日,组织灯谜竞猜活动,热闹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