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子
1.三天
婴儿出生后三天,外家备黄酒、挂面,让产妇食用,为婴儿“下奶”,并给婴儿一件布衫叫“蜕毛衫”,祈盼穿上蜕毛衫,便早日蜕掉胎毛。
2.十天、十五天、二十天
婴儿出生后第十天、第十五天、第二十天,亲友带上衣物、食品等分头前来看视,主家要准备较丰的酒饭招待。
3.满月
满月即弥月之喜,婴儿出生一月后,亲戚朋友送礼祝贺。家长设筵招待。客人们的贺礼有衣服、鞋帽、首饰及现金等。当日给婴儿剃头,穿衣,由祖辈抱着出门“撞道”。据说撞见什么人,这个婴儿将来的命运就和这个人相似。但往往是有人先在门口望风,看见“福”人“贵”人过来,赶紧让人将婴儿抱出,让“撞”见的人看看,并赠给这人两个馍,这人回赠婴儿钱或衣物。
4.戴项圈与赎身
旧时孩子满月后,家长给拴戴上项圈,到神像前许愿,祈使保佑。长命锁多为银质,上镌“长命富贵”四字。上坠长命锁,小孩要一直戴到13岁后,再到当初保命的神像前取下,称为“赎身”。这种风俗50年代渐渐消逝。
生日与寿诞
一般人到60岁以后,逢生日举行“寿诞”,礼俗称“做寿”。年龄越大,寿诞的规模越大,一般的情形是设寿堂、挂寿幛、点寿烛,并举办丰盛的酒席招待亲朋。50岁以下的人诞辰祝贺,称“过生日”。
本县50岁以下人过生日,并不普遍。近年来,为小孩做生日的风气逐渐兴起。
婚礼
远在先秦时代,古人就确忘了婚礼程序,即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六礼”。本县当今的婚礼习俗,大致仍沿袭着“六礼”的程序。
1.提亲
古时称纳彩,即男家请人向女家说明缔结婚姻的请求,现在女方也可托媒向男方提出联姻。建国前,儿女婚事全凭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现在,一般男女双方通过交朋友谈恋爱相互了解,如果觉得具备了缔结婚姻的条件,可委托媒人向对方提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