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书记载,三国魏明帝青龙元年(233)改建的成国渠为现知最早的引水工程。此后,陆续有唐建升原渠、高泉渠;明建通济渠、沈公渠、惠民渠;明、清、民国三代的利民渠。清乾隆五十年(1785)《宝鸡县志》水利图中标明,全县有小型渠堰32处;民国十一年(1922)《宝鸡县志》记载了全县34条渠堰及其所在河流与受益面积。 史志记载简略,或有传讹。加之,古今沧桑,历史较远的渠道,早已堙废,有待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兴建各类水利工程的同时,历代遗留下来的渠堰,多被新建的渠首或其他水利工程所囊括或取代。据1989年统计,全县有渠道269条(主干渠堰)控制有效灌溉面积6.86万亩,占总有效面积的14.99%。 成国渠 《水经注》载:“……成国故渠,魏尚书左仆射卫臻征蜀所开也,号成国渠,引以浇故田,其渎上承汧水于陈仓东,东迳眉及武功槐里县北,……。”《晋书·食货志》载:“开成国渠自陈仓至槐里;筑临晋陂,引汧洛溉舄卤之地三千余顷。”《晋书·宣帝纪》载:“青龙元年,穿成国渠,筑临晋陂,溉田数千顷,国以充实焉。”其迹久已堙废。待考。 升原渠 《元和郡县志》载:“咸亨二年(671),于陈仓(今宝鸡市治所)东南引渭水入升原渠。”具体引水地址无载。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宝鸡县志》载本县人容万有著《升原渠说》一文,认为升原渠引千水,亦未说出具体地名。史载不详,其迹久堙,待考。 通济渠 清乾隆五十年(1785)《宝鸡县志》载:“明成化时(1487),参政谢绶行部至眉县引渭水灌田。自宝鸡开渠,县东阎家营作堰,东流人岐山界。今迹久湮。县属亦无阎家营地名。”经查阅岐山、眉县两县旧志,均有类似记载。待考。 沈公渠 民国十一年(1922)《宝鸡县志》载:“沈公渠在县东阳平镇西北。明崇祯年间,郡守沈公明缙开濬。自寺崖头,众泉合流成渠,东至阳平菊村,灌溉五十余里。今湮。” 惠民渠 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宝鸡县志》载:“在西渠里龙头村旧有渠,久废。乾隆六年,邑令乔光烈复开。缘崖凿石,为功颇艰。土人不习水利,旋就堙废。”清乾隆五十年(1785)《宝鸡县志》载:“在治东四十里西渠里龙尾头村,乾隆六年,邑令乔光烈倡开,自有记。其渠引汧水上崖,缘崖凿石,穿沟过水,下灌李村旱地数百顷。然渠高水下,拂其本性,旋就堙废。”查惠民渠,在今之桥镇乡南湾、龙尾、留村一带。南湾村千河岸石嘴处,至今留有当年引水口石渠一段。观其状,高出河床约2米余。表明其后至今,河床更加淘深,旧志所记“渠高水下”不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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