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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7 14:42:25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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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河是境内最大河流,千河次之。人民越天堑通有无,早有“夏备船冬架桥”的习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渭河上除宝鸡渡外,有大小渡口21处,渡船32只,舵手渡工170多人。秋末,渡口筹集灌木秸秆搭设便桥13座。至1989年,境内已建钢筋水泥结构的东口、坊塘埔、坪头、虢镇渭河大桥4座,仅西部山区保留着渡口和船只。 宝鸡渡(古称陈仓渡),古老著名,客货密集,运送量大,为渡之首。民国二十七年和二十八年(1938~1939),国民政府迫于战争,在宝鸡渭河上修建木桥两座,同时整修渡口码头,购置载重20吨大船4艘,7吨小船6只,以备军用。千河渡,三国时诸葛亮屯兵石鼻寨(今千河魏家崖),围攻陈仓城连战20余天,千河天堑,无渡不能往来。后因筑堤困难,渡口上迁马道口,民国二十七年(1938)西汉公路在此修起木桥,渡废。 渡口管理,古有“船家的口,没梁的斗”之说,收费无统一规定。1953年,县人民政府建立渡口管理制度。1955年,船户参加农业生产合作社,渡口船只产权归集体所有,船工舵手按劳记工,收入交社,参加统一分配。1963年,郭家崖、姬家店等专业渡口均设专人管理,收入除付给船工高于当地农民收入水平的工资外,其余归大队。1965年5月,县交通运输指挥部制定《渡口管理细则》,对11个渡口进行整顿,对渡口收费标准作了统一规定。大船只,核吨位,固定船工,核发渡工证。并建立6个公社渡口管理委员会,制统一发票,统一渡价。克服了水涨渡河难,船工乱要钱的现象。1982年,农村实行生产责任制后,渡口船只由农民个人或联户承包,产权归集体,渡费收入,除留一定比例的更新费和少量积累外,全部归承包者,也有将船只卖给船工的,开始个体经营。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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