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森林资源古老而比较丰富。远古时代,县境曾是林草并茂,景色秀丽之地。早在第三纪晚期,栎类已在秦岭北麓和山前盆地成林出现;第四纪温暖期,植被主要是以榆、朴、桦、栎为主的阔叶林。自周王朝由彬县迁至周原后,周人“度其原,砌田为粮”,塬区广阔茂密森林和草原始被开垦为农田。秦汉时,随着成国渠引水灌溉工程兴建,农田面积日趋扩大,森林逐渐减少。唐代,大兴土木,采伐大批林木建京都,岐山竟成“有山秃如渚,有水浊如泔”,陇山森林大面积减少。明清时,县境除秦、陇深山区留有茂密原始森林外,大部分地区存林不多。清乾隆二十九年(1764)《宝鸡县志》载:“出城之太平堡(今固川乡秦王寨)不里余玉涧沟,树木荫郁,清气袭人,远望之疏林蔼静,青崖翠滴”,“鸡峰蔚然清秀,林木茂美”。可见昔日之繁茂森林已成斑驳疏林。民国时期,兵匪不断,加之连年大旱,官府苛捐杂税繁重,迫使农民向林区迁移,于是年复一年的乱砍滥伐、樵采、放牧等毁林现象无人问津,大大加快毁坏林进程,特别是浅山区林木破坏极为严重。据民国二十九年(1940)《陕行汇刊》第一、二期记载,本县辛家山林区仅存面积17.8万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把发展林业生产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广大劳动人民历尽沧桑,艰苦奋斗,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到1985年全县累计造林面积54万多亩。秦岭北麓东起蜀仓西至胡店的苹果林带,面积已达2.6万亩;吴山深山区用材林已达5万多亩,浅山区核桃林带2800余亩;川、塬农田地边及村庄民宅四周广植零星树木累计833万株,农桐间作面积4.2万余亩,成为本县农业生产最富有成效的自然屏障。许多地方出现渠、路、林结合和粮、田、林三统一的农田林网化新格局。随着荒山绿化和川塬地区林网化建设,现有林木经营水平不断提高,林木保存面积逐年有所增加。据1990年调查统计,全县现有林业用地面积2466029亩,占全县土地总面积53.3%。其中:有林地1324200亩,占林业用地53.3%;疏林地95309亩,占3.9%;灌木林524355亩,占21.20%;未成林造林地91114亩,占3.70%;苗圃295亩,占0.01%;宜林荒地430689亩,占17.50%。每人平均有森林面积1.97亩,森林覆盖率42.2%,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天然次生林面积达1217524亩,占有林地面积的92.6%;人工林面积97470亩,占7.4%。按林种分:用材林624188亩,占有林地47%;防护林502343亩,占38%;经济林81352亩,占6%;薪炭林15213亩,占1%;特用林101104亩,占8%。全县活立木总蓄积量达5881081立方米。其中:林分蓄积量5504181立方米,占总蓄积量93.6%;疏林蓄积119939立方米,占2%;散生木蓄积量256961立方米,占4.4%,每人平均蓄积量9立方米。从调查资料看,本县森林资源分布不均,西北部及南部分布较多,东北部及北部分布较少,各乡镇森林覆盖率差异较大,周原、慕仪、蟠龙、贾村、陵原等乡镇覆盖率均在5%以下,而凤阁岭、胡店、颜家河、天王等乡镇覆盖率高达60~70%。按森林分布来看,全县可划分如下三大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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