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县,位于陕西省八百里秦川之西尽头。南临秦岭与太白、凤县交界,北兆陇山余脉与陇县、千阳、凤翔县相接,东延渭水与岐山县毗邻,西域依山傍水与甘肃省天水、清水县相望,中部千渭交汇、工厂林立、交通发达,三面环绕宝鸡市区。县城所在地虢镇距宝鸡市22公里,距省城西安138公里(北线)。 宝鸡县古称陈仓县。早在7000多年前,人类先祖们就在此繁衍生息,依山傍水而定居。是“伏羲所治,炎帝所生,黄帝所都”之地。夏商时,为雍州域。商末,今之县城虢镇为周文王母弟虢叔(亦说虢仲)封地,史称西虢。西周为王畿域。秦宁公二年(前714)在平阳(今县城东杨家沟至阳平之间)建都达37年。秦武公十一年(前687)灭小虢(即西虢),设虢县。秦孝公时(前361~338),设陈仓县于陈仓城(今宝鸡市陈仓乡戴家湾第六村民组住地)。陈仓县,秦属内史,汉为右扶风,高祖十二年(前195),刘邦封周绁为蒯城侯,享食于陈仓,更陈仓为蒯城县,不久又复名陈仓。三国魏,陈仓县属雍州扶风郡。东晋苻健在三交城(今本县固川乡坊塘铺)设武都郡,陈仓县,属武都郡。隋隶扶风郡,大业十年(614),治所同陈仓故城迁入留谷城(今宝鸡市西大街,建于北周天和元年〔566〕八月四日)。 唐至德二年(757)二月十五日,更陈仓县为凤翔县,十八日因传陈仓山有“石鸡啼鸣”之祥瑞,改名宝鸡县。宝鸡县,唐属关内道凤翔府;五代隶岐州凤翔府;元属凤翔府隶陕西行中书省;明属凤翔府陕西承宣布政使司;清属陕西省凤翔道;民国元年至十五年(1912~1926)属陕西省关中道,十六年(1927)直隶省辖,二十九年(1940)隶陕西省第九区行政督察署。 1949年7月14日,宝鸡解放。16日,成立宝鸡县人民政府,址设石羊庙(今乡政府所在地)。11月5日,迁址于虢镇,隶陕甘宁边区宝鸡分区所辖;1950年1月,属陕西省盲辖;10月11日,隶宝鸡专区;1956年10月,直隶省辖;1958年11月4日与宝鸡市合并,撤销县制。1961年9月10日复设宝鸡县,隶宝鸡专区辖;1969年10月1日,专区改名地区,属宝鸡地区。1971年12月8日,宝鸡地区撤销后属宝鸡市辖。1979年3月1日,宝鸡地区复设后属宝鸡地区辖。1980年8月1日,宝鸡地区撤销,隶宝鸡市至今。1989年末,全县共辖1个山区建设委员会,7个镇,29个乡,3个街道办事处,67个居昃委员会,519个居民小组,491个村委会,2929个村民小组;14个民族,总人口670432人,其中汉族人口占全县总人口99.8%。 本县地处我国大陆槽——秦岭北麓、陇山支脉、黄土高原和渭河地堑交吻区。南、北、西三面环山,中部低凹,向东敞开。渭河自西向东穿中而过,全境呈西高东低的不规则箕状盆地。东西最长处119.49公里,南北最宽处67.78公里,总面积3081.48平方公里,有起伏的群峰,坦荡的平原,低凹的河谷和千沟万壑的丘陵。可谓是“秦陇两相对,群峰垂谷悬,若观大地貌,二八分川山”。地理坐标为东经106°18′24"~107°34′58",北纬34°7′36"~34°44′38"。属中纬度大陆季风区域的暖温带半湿润、半干旱气候,全年季风环流,四季分明,日照适中,气候宜人,适宜生物生存繁衍。境内自然资源丰富,土地肥沃,水量充足;森林覆盖率高,林特产品丰盛;矿物储藏量大,品位良好;野生动植物种类多,分布面广;天设地造的生态环境和缓慢的地壳变迁所构成的相对高差,形成了众多、迥异的小气候和不同的生物区变,也常常出现区域与季节性的自然灾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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