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民间住宅因各家的条件而建。顺塬一带,多挖窑洞而居。平原农户多盖单面厦房居住,穷人多以草棚或城洞栖身。富户人家则多建四合院,大部分民居都杂乱无序,阴暗潮湿。
1949年后,城乡居住条件不断得到改善。城内的居住小区、居民楼、家属楼建设达150万平方米,草棚、城墙洞的居民已迁入单元式楼房。人均住房面积由50年代的3.8平方米,发展到80年代的6.35平方米,新楼房普遍建筑质量高,且向阳,卫生设施俱全。农村在80年代,兴起了建房热,农民“仓里满,囤里流,拆了旧房盖新楼”。据统计,1987~ 1990年新盖住房70多万平方米,平板二层楼房,村村都有,还有的用瓷砖贴面,面貌焕然一新。农村人均住房面积近20平方米,城市住房条件不断改善。城乡民众已基本实现安居乐业。
编辑: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