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民早在岐山县零星散居。至民国二十六年(1937),河南逢饥馑,来岐山逃难之教民云集居于蔡家坡,即于此地建寺活动。当时有阿訇1名,满拉2名,社头2名。凡回民均系伊斯兰教徒。教徒从12岁开始冲洗,男女教徒不在一起礼拜。
本县有清真寺1座,只供男教徒礼拜,女教徒自行在家念经。每年3月28日至4月26日为斋月,全体教民斋戒(白天不动烟火)。教内各个节日,除4月27日开斋节(又叫过年)和7月4日古尔邦节(又叫小开斋)教民共做外,其余诸如2月22日登霄节、3月12日拜拉特夜、4月22日盖德尔夜、8月2日阿舒拉日、10月2日圣纪、回历元旦等节日,均由阿訇念经庆做。星期五为伊斯兰教礼拜天。清真寺内经费,一为阿訇屠宰牛羊所收之屠宰费的大部分(一部分留作阿訇的报酬外,其余全归寺所有),二为教徒自行募捐。
建国后,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各民族一律平等。少数民族备受政府照顾,教民安居乐业,生活有靠,光景蒸蒸日上。现在礼拜诵经祷告的多为老年教民。洗礼亦逐渐简化。全县现有教民千余人,阿訇1人。该教在蔡家坡车站口办清真食堂1处,用盈利之一部分作为清真寺活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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