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以前,本县除民间体育爱好者自发组织武术等传统体育表演赛外,县署无人过问体育竞赛事宜。民国时出现球类、田径体育竞赛项目。今列入国家竞技体育项目者,在本县达数十个。
第一节 田径
民国三十年(1941),宝鸡专员公署专员温崇信督导,在县中操场(今宝鸡中学)举办中小学体育运动会,县中、惠工中学、第一和第二高等小学、蔚文小学等组织代表队参加,首次把标枪、手榴弹投掷、铅球、跳高、跳远、100米、200米赛跑和400米接力赛、万米爬山列入运动会比赛项目。县中学生连夺100米、400米赛跑第一名,蔚文小学学生张宝财荣获万米爬山冠军、县训所张发荣获得万米赛跑第一名。在表演项目中,蔚文小学集体表演劈刀。民国三十二年(1943),宝鸡专员公署利用全区中小学教师训练班、举办田径、篮球、棒球、网球运动会。此次运动会内容不多,作用极大,使全区所有学校重视了体育课教学,并使得学校体育活动普遍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校每学期自选适当时期,举办一次运动会或单项田径运动会。1958年举办的本县全民体育运动会,田径是这次历时一月比赛的项目之一。1959年9月,虢镇中学学生唐兆钰在第一届全国体育运动会上,获竞走第二名和100米高栏比赛第六名。
1964年,县第二届全民运动会在虢镇举行,为参加宝鸡专区第二届运动会选拔人才(资料在“文革”中被毁)。同年8月,宝鸡专区第二届运动会在宝鸡市举行,田径是这次运动会主要项目。本县射击代表队在300米军用步枪3×10比赛中获得第六名,男女田径赛分别获得团体第三、第五名。解明杰获铁饼第一名和铅球第二名;王墉获勇子跳高和100米高栏第一名;李德义连获三级跳远、跳高、100米高栏第三名;朱兆柱获10公里竞走冠军;邵凤英、苗淑媛分别获得女子100米赛跑和80米低栏第三名;史秀英获女子铁饼第二名;4×200米接力女队获团体赛亚军;4×100米接力赛男子获团体第三名。
1971年全县举行第三届全民运动会,虽有田径项目,但无存记录。据1972年5月宝鸡市中学生运动会记载,本县田径项目,团体男子甲组名列第四,女子乙组名列第六。1977年5月宝鸡市举行少年运动会,本县田径团体成绩获第九名。
1978年5月,市第七届运动会,本县成年组和少年组分获田径团体第二和第四名。1979年市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本县男女甲组分获第三和第九名,女子乙组和混合队分获第三、第四名。1980年5月,杨家沟高中学生张小莲,在太原全国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上,获女子3000米长跑第九名。1982年,本县田径成年组团体获宝鸡市第八届运动会第一名。从1983年起,县体委组织老年人利用元旦节日分寿星组(60岁以上)、老年组(50岁以上),举行一次长跑赛(男组1500米、3000米,女组800米、1500米)。1985年第三届老年长跑赛中,王瑞、王进录、杨志英分别以15′5″7、17′24″9、18′51″2成绩夺得前三名。
1986年4月,举行全县青少年田径项目选拔赛,马营中学获得团体第一名,12月28日举行职工及中学生越野赛。1987年7月,马营中学学生寇小成,在全县中小学田径运动会铅球比赛中,以10.38米成绩创县新纪录;县业余体校学生郭淑莲,以2′25″8成绩破县800米新纪录;千河中学学生朱宏兵,以17′50″9成绩破县5000米纪录。同年8月,本县田径代表队参加市第三届青少年运动会,甲、乙两组均获第二名。是年,各校举办田径球类等竞赛50多场(次),参赛运动员达1万多名。
1988年,县体委、县教育局根据本县实际,突出田径重点,从小、从早抓起,总结交流传统学校训练经验,促进各校业余训练更加扎实开展,4月20~21日在县体育场举行县少年儿童田径运动会。参加运动会的有13个传统训练项目,中小学24个男女代表队,共181名运动员,男女各分甲乙两组进行。千河乡获甲组团体总分第一名,陕西汽车齿轮厂子校乙组团体第一名,陈超、罗让林分获男女甲乙组五项全能个人第一,张小鹏、李玲娣分获男女乙组四项全能第一。12月30日,县体委在县体育场举办县属20个单位、161名男女运动员参加的冬季中长跑比赛。按中、青年男女甲乙丙分9组,10个项目比赛,县人武部获团体总分第一名,青年男子甲组5000米第一名由县人大郑广应获得,青年女子甲组3000米第一名是县多种经营办公室崔小琳。次年4月,县体委举办全县中小学田径运动会,参加运动员208名,分3个组别、44个项目比赛,虢镇中学谢俊鹏以总分1724、清溪乡中张海军以12″20,分别打破少年甲组五项全能和100米全县纪录,虢镇中学、清溪中学、千河乡中分别获得高中甲组、初中甲组、少年乙组团体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