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区信访
2011-10-16 22:17:52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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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县解放初,未设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专门机构,其业务由县级及区、乡镇领导或秘书、文书办理。
1952年9月,县人民政府设人民来信来访接待问事处,设专人负责信仿接待。县人民法院设立代书处,负责收案问事和替群众代写检举揭发坏人坏事信件。
1954年4月,人民来信来访接待问事处改为人民检举接待室,并制订接待群众来访和处理群众来信暂行办法,配备专职干部,处理日常事务。对有关重大案件,县长亲自阅处,并把农历每月初一、十五日定为县长接待来访群众日。据不完全统计,是年共收到群众来信405件,其中立案查处243件,当年结案179件,结案率为73.6%。据县人民法院资料记载,1955年接收人民来信617件,接待来访232人(次),1961年接收人民来信138件,接待来访315人(次)。
1961年,全县来信来访584件(次)。其中反映基层干部违法乱纪、多吃多占、贪污盗窃和工作作风方面问题136件,要求解决口粮和生活困难问题124件,检举揭发坏人坏事、民事纠纷等179件,其它56件。年底有456件(次)得到妥善处理,特别对反映口粮和干部作风问题,县党、政领导深入实际,一面协助基层干部开展生产自救,转变作风,一面调查研究,掌握实情是年发放救济款1.2万元,销售返销粮490万斤。1962年,来信来访888件(次),1963年1493件(次),1964年1512件(次),1965年1289件(次)。1963年8月,蟠龙公社进行社教试点,1964年全县社教开始。人民群众来信急剧上升。基层干部和群众写信、上访鸣冤者甚多,1967年上半年共达1500人(次)。“文革”十年,信访无确切资料考稽。1976年,县委、县革委会接待来信来访776件(次)。查处611件(次)。查处1976年以前积案19起,报结18件。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信访量剧增。县委办公室12月份接待的信访量就比往年同期增加19倍,70%是反映“文革”以来制造的冤、假、错案以及要求落实“四清”运动中补定成分和错处理农村干部问题。1979年1~6月,信访室受理来信来访7144件(次),县委立案查处186件,中央、省、地下转查处的20件。县委从元月份起,实行常委轮流接待日制度,规定每月逢5为常委接待日,半年处理来信、接待来访群众320人(次)。此间,全县受理“三案”(即冤、假、错)2143件,70%得以查处;需落实农村不脱产干部政策的13507人,90%已复查纠正;社教和“文革”补定的3391户地、富成分,99%复查后作了纠正。
1980年初,中央、省、地信访检查组进行信访工作检查,县委、县政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信访制度,建立起各级领导亲自批阅信件、亲自办案制度,对中央、省、地各级领导交办案件和重信重访户,限期结案。本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773件,年底结案3019件,结案率为81%。其中:中央和省委立案7件,全部查清报结;地委立案25件,全部查清。磻溪公社杨家店大队社员韩明伟1933年在四川原籍参加红军,后因在战斗中冲散,失去联系,外流多年落户本县。1965年以来,连续15年向中央军委和各级主管部门写信,要求落实他参加红军这一段历史问题。经过原籍调查和向中央军委函调,按政策作出对韩明伟以红军流落人员看待的决定,本人十分感激。对71户重信重访户,采取各级各部门分口办案,县委领导对涉及干部问题的6案,3次到天王、杨家沟、蟠龙、桥镇等公社,同基层干部一起查处。县信访室,对过去申诉处理案件留有尾巴的21案,会同有关部门再次进行了复查,对10人原处理结论作了改正。
1981年10月12日,县信访室隶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担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人民政府的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及案件查处工作。是年,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2763件(次)。其中阶级成分纠正后,财产落实问题占10. 31%,反映民事纠纷和干部作风方面案件占11.15%,社教、“文革”中下放的城镇居民、知识青年、干部要求返城、复职案件占7.91%;其它占68.83%。年终共结案2105件。1983年来信来访2083件(次)。1984年受理来信1985件,接待来访者752人(次),其中,反映1973~1980年纠正农村错定地主、富农成分后财产处理遗留问题的重信重访案为多,清查后,需重新处理财产遗留问题的1350户,年底基本查处完毕。
1985年,县信访室改为信访局,隶属县人民政府领导。全年受理来信1488件,接待来访群众636人(次),比1984年减少600多件。本年来信来访反映私房改造,“三案”纠正后工资补发和党政纪处分,“文革”动乱查抄财物等问题较多。县党政领导亲自处理案件,对群众反映急切的问题,现场处理。是年,全县有32个乡、镇和20个部、局建立健全了信访机构,各村充实了民事调解组织。
1986年,县信访局受理来信1721件,接待来访者569人(次)。全年各级立案57件,查结55件,历史遗留问题74案,报结2案。全县38个乡镇均设有5~7人组成的信访领导小组,县级多数单位成立信访领导班子,并配备兼职信访干部125名,村级民事调解人员2100多名。
1987年4月,县信访局恢复县级领导轮流接待来访群众制度,定期亲自接待来访群众,亲自查阅重大信访案件。是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612件(次),各级共立案593件,查处结案589件,结案率为98%。其中:中央、省、市交办的14件全部办结;县立40案,办结37件。同时,对全县历史遗留案进行了摸底调查,摸出各类遗留问题552案,查处结案548件。
1988年,信访工作贯彻中共十三大精神,狠抓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全年接待来信来访908件,其中重信重访者11件(次)。所立53案全部查清结案,其中中央、省、市需报查处结果的9案,7月报结后受到市表扬。是年,信访部门在深入各乡镇调查中,发现“文革”动乱被查抄金银的有17户,经过核实,按政策作了兑现。重信重访户减少到8户。
1989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46件(次),除123件(次)立案查处外,其余623件(次)均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转有关乡镇和县级部门作了处理,结案率达98%。是年,重信重访案6件。为使刘思祥、吴桂萍、王智益、张玉花等老上访户不干扰各级政府正常工作秩序,在思想疏导的同时,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稳定情绪,缓解了矛盾;对苟生金、李银太等老上访户,登门访问,帮助安排生活,鼓励其努力生产。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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