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区木材及林副产品
2011-10-16 20:40:37 来源:三秦游综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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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木材采伐
据民国三十五年(1946)《宝鸡乡土志》记载:“本县历史上生产的木材,有杨、楸、楠、柞、栎等十数种。”“最大木材行有复兴、宝丰、新华、兴华、宝森采伐木合作社、木材合作社等。采伐地点是东峪口、东河桥、石窑铺、堆子、黄牛铺、北新、红花铺及草凉驿。”年采伐量不详。
由于历史上长期乱砍滥伐和森林火灾等原因,造成木材匮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委、县人民政府对全县森林资源采取保护政策,鼓励群众多栽树、护林、爱林,少采伐林木,以恢复森林原貌。1956年,为支援宝(鸡)成(都)铁路建设,县人委曾派人到东河桥采伐木材100立方米。
六十年仡初,随着各国营林场的建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健全,各林场仍以造林为主,不生产木材。从1963年起,通过育林生产木材,主要采伐点在胡店秦岭伐木场和二里关伐木场,年采伐量千余立方米;集体林生产少量木材,采伐地点和时间很不集中,多采伐小片林木和“四旁”零星树木。据五个国营林场统计,全县1963~1984年共采伐木材77181立方米(不含集体采伐),平均年采伐量3675立方米。木材品种有柏、松、漆、杨、杠、椴、铁橿、梨、柳、桦、皂角、五角、椿、榆、楸、梓、槐、核桃、山楂、水曲柳、桐木等40多种。
木材为国家统配物资。在七十年代以前,凡国营林场生产的木材,由县木材公司统一调拨,私人零星木材由木材公司设点收购。1982年县林产品经销公司成立,木材市场逐渐开放,私人销售木材网点日渐增多,出现木材市场竞争局面,对缓解木材供需矛盾起到积极作用。
本县木材加工和利用历史悠久,除农村有成千上万名木工外,县上办有两个木器加工厂,加工各种规格的板材,制做门窗、办公用具和生活用具,满足市场需要。1970年后,冯家河、八里庄、坪头、潘家湾林场先后办起木材加工厂,就地加工生产各种家具和生活用具。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通洞、拓石、赤沙、胡店、颜家河、坪头以及新街等乡镇不少村,利用当地资源办起加工厂,对木材进行粗加工,以增加农民收入,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第二节 林副产品
本县林副产品分甲、乙两种:甲种有笼箩圈、抬扛、木棍、镐把、把仗、辕杆、簸箕舌头、木炭等;乙种有割竹子、挖药材、狩猎等。
林副产品是山区群众经济收入主要来源之一,农民多用农闲之余从事抬扛、把仗等用具加工和竹编、炕扫帚、挖药材、打猎、烧木炭等林副业生产活动。1965年以前,其产品由群众根据市场需要安排生产。此后,甲种产品纳入国家计划,由县计委、县林业局统一下达年度生产计划,公社、大队集体组织生产(少量社员个人生产),基层供销社统一收购;乙种经各地林场批准后,集体或个人即可进山林从事割、挖、打猎活动。1974年以后,两种林副业生产均列入国家计划。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逐渐改为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农民自己安排生产。名优林副产品主要有生漆、木耳、竹编、木炭、栓皮等。其中,生漆年产量约200~600担,主产地在天王、磻溪、清溪、晁峪等15个乡镇;胡店乡木耳以肉厚、味美、营养丰富而著称,年产量达4~5吨,丰收年可达10吨以上;颜家河、胡店、坪头、新民等乡镇栓皮生产历史悠久,以浮力大、比重小、弹性强、不透水、不透气、不传热、品质优而获西安林化厂赞誉,畅销不衰;药材生产多达110余种,黄柏、合欢皮、枳实、酸枣、木瓜产量最多;经济林产品有核桃、毛栗、橡子、杜仲皮、五味子、山杏仁、山楂干等。其中核桃年产量300~900吨,毛栗年产量100~400吨。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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