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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婚姻习俗:婚嫁
2010-1-21 16:09:23  来源:永寿县人民政府  点击: 次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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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国前婚姻制度遵循封建礼教,男女婚事由父母包办。指腹为婚、结娃娃亲者屡见不鲜。有些人家迫于生计将女孩从小送交婆家养活,称“童养媳”。妇女丧夫一般不再嫁,称“守节”。男女订婚后未到结婚年龄,未婚夫病重,提前择日迎娶,称以“喜”冲“邪”。建国后废除了包办、强迫、漠视女子权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婚姻自主得到法律保护,自由恋爱普遍被社会接受。但旧的传统婚嫁习俗在永寿县农村仍然流行。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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