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木县过小年习俗
2009-9-4 9:48:58 来源:壶口情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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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七日,古称人日。古代习俗,从正月初一至初八日,各占一物:初一为鸡,初二为犬,初三为猪,初四为羊,初五为牛,初六为马,初七为人,初八为谷。陕北群众叫人日为人七,或叫人情,也叫过小年,过得非常隆重,几乎和过大年没什么差别。
正月初六日,早上照样吃油糕,吃过饭后,村民携儿带女上坟烧香焚纸,祭奠祖先,中午饭仍要吃杂面,晚上照样吃丰盛的肴馔,照样挂灯笼,点长明灯,垒火塔塔,打醋坛,做扁食。不同的是正月初六日不再贴窗花、对子、门神等等,也不守岁了,正月初七日互相不再拜年了。
绥德、米脂、子洲一带,人日有这样的一个习俗:去年刚结过婚的新女婿,要携新婚的妻子一块儿到丈人家过小年,俨然成了岳父家的一员。靖边、志丹、吴旗等地在正月初六日有叫魂的习俗。叫过魂后,各人要吃掉自己的魂馍,以求吉利。
人日是人们的休息之日,也是娱乐之日。村子里的孩子们打瓦片、跳方、跳老虎,嬉嬉闹闹,欢天喜地。这一天不少村庄闹起了秧歌,“锣鼓一响,脚片发痒”,不少人加入闹秧歌的队伍,人日人欢庆,秧歌声连声,陕北高原沸腾了。
时至今日,陕北群众仍十分重视过小年。小年一过,有急事的人才你东我西,各奔前程。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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