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生产习俗与外地不同者有:
迎春劝农 清代至民国初年,“春分”前10天,厅(县)署组织“春官”迎春:春官怀抱春牛雕像,牵大犍牛头披红,挂大红花,厅同知(民国初为县知事)跟随,4人抬1纸扎大春牛,由县署出游劝农至郊外,厅同知(县知事)祭拜天地后,众春官到四乡,说春劝农,准备春耕生产。此俗民国后无。
打锣鼓草 逢薅包谷、水稻草时,以青壮年劳力组成唐将班子(换工队),打锣鼓草:一人打锣鼓,一人唱山歌,在动作较慢的薅草者后,边打锣鼓边唱歌,以示督战。建国后,此俗渐少。
换工做活 每年春种、插秧、薅草、收割时,农户之间互相换工做活,备酒宴招待。80年代以来,此俗渐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