称谓禁忌亦即名讳方面的避忌。讳始于周,《左传。桓公六年》云:“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孔颖达)疏:“自殷以往,未有讳法。讳始于周。”《礼记·檀弓》云:“死谥,周道也。"(孔颖达疏):“以殷尚质,不讳名故也:又殷以上有生号仍为死后之称,更无别谥。尧、舜、禹、汤之例是也。周则死后别立谥,故总云周道也。”可见,自周朝开始,人们有了讳避称谓的习俗。当时,是在人死后,开始讳称他的名字。《礼记·檀弓》云:“卒哭而讳。"如必称死者的名字时,应称其讳,即其神名。这种人死后称其讳,而不称其原名的习俗,是要将一个人的阳世与阴世区别开来,使得鬼神不能知晓他的原名,因而不能危害与其原名有着许多联系的阳世问的所有事物。周朝讳事初兴,并不完善。到秦汉时代,避讳制度渐臻完备。《史记.秦始皇纪》中已有“秦俗多忌讳之禁"的记载。且,不但人死后讳名,生前也要讳名了。这可能与当时用名字实施巫术的风习兴盛有关。俗以为默念仇人的名字,或是书写某人的姓名就可实施黑巫术,将其人致于死地。最初的避讳是在上层社会、权威人士之间实行,后来流行于民间,影响到各家各户,成为一种民间习惯。
编辑: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