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四部门联合开展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清查工作
2月19日,中共宝鸡市委宣传部、宝鸡市统计局、宝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宝鸡市财政局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清查工作的通知》,对国家、省统计局部署的文化及相关产业调查单位库认定生成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
通知指出,这次清查的目的是摸清宝鸡市各类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的数量,全面了解各类单位的组织形式、经济成分构成、规模结构以及生产要素的配置和县区分布、行业分布等情况,建立和完善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名录库和各县区文化及相关产业日常统计制度。
通知强调,这次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清查是一项重大的市情市力调查,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切实做好清查各项工作。
通知指出,为加强对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市上决定成立宝鸡市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清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宝鸡市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清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清查工作经费,由各级财政分级负担,按每清查入库一个有效法人单位补助100元的标准执行。
通知要求,宝鸡市各文化主管部门和文化企事业单位要确定专人,在驻地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清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把本单位的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清查工作搞好。各类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清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期如实填报清查资料。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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