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则
1.1 编制目的
规范地震应急工作,合理配置救灾资源,确保地震应急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开展,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宝鸡市地震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宝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处置地震灾害事件(含有感地震事件,下同)的应急活动。
1.4 工作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各单位应立即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单位地震灾害事件。
1.4.1 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2 预防为主。作好应对地震灾害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等各项准备工作。
1.4.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根据地震灾害事件的范围和危害程度,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1.4.4 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应急物资,整合人力资源、技术资源、物质资源和信息资源。
2、组织指挥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2.1 宝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2.1.1 宝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 局长
副组长: 副局长、纪检组长。
成 员: 各科室领导。
2.1.2 宝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抗震救灾的各项指令。
(2)向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震情、灾情,确定地震应急工作方案。
(3)领导局属单位抗震救灾工作。
(4)及时掌握震情、灾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市政府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
(5)按照宝鸡市地震应急预案中职责要求,负责及时修复损毁的广电设施,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抗震救灾的决策部署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的公告、新闻消息的播发。
2.2 宝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及其主要职责
宝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509房间)。
2.2.1宝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
主任:局办公室主任(兼)
成员:局办公室人员、人事教育科人员
2.2.2 宝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收集、汇总震情和灾情,并及时向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报告,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2)传达、贯彻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工作部署。
(3)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件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4)承办接待上级地震现场工作队的具体事务。
(5)协调处理相关涉外事务。
2.3 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文化单位、文化场馆及娱乐场所专业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2.3.1 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文化场馆及娱乐场所专业组组成
组长:主管局长
成员:文化产业科科长、文化艺术管理科科长、文化市场管理科科长
2.3.2 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文化单位、文化场馆、娱乐场所专业组主要职责
收集所辖单位灾情,向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2.4 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广播电视专业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2.4.1 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广播电视专业组组成
组长:主管局长
成员:宣传管理科科长、影视管理科科长、科技事业科科长
2.4.2 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广播电视专业组主要职责
(1)收集广播电视系统灾情,向局抗震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2)负责及时修复损毁的广电设施,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抗震救灾的决策部署及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发布的公告、新闻消息的播发。
2.5 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新闻出版专业组组成及主要职责
2.5.1 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新闻出版专业组组成
组长:主管局长
成员:新闻出版科长、文化执法支队队长
2.5.2 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新闻出版专业组主要职责
收集新闻出版灾情,向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3、应急行动
3.1 人员抢救
局属各单位在组织自救的基础上,积极配合上级救援队伍抢救被压埋人员。
3.2 舆论宣传
市电台、电视台要组织单位人员迅速做好广电设施的抢修,保证正常运行。按照市地震应急指挥部要求,及时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防震减灾工作。最大程度公开地震应急预案信息,宣传和解释地震应急法律法规及地震应急预案,增强防震减灾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地震应急意识,提高全社会防震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及时准确发布地震信息。
3.3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机关人员防震避险
地震发生时,按照《局机关人员防震避险疏散方案》,快速组织本机关人员做好防震避险应急工作。
3.4 群众的安全防护
各单位要根据市政府要求,制定具体的群众疏散撤离方案,规定疏散撤离的范围、路线、避难场所和紧急情况下保护群众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3.5其他紧急事项
其他紧急事项由局抗震救灾领导小组指定有关部门负责。应急期间的有关紧急措施,由决定机关宣布解除。
4、附则
4.1 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按地震灾害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和“一般地震灾害”四个级别。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上年生产总值3%以上的地震灾害。本市境内发生7.0级以上地震,估计可能造成数百人死亡,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2)重大地震灾害。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灾害。当本市境内发生6.5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估计可能造成百人死亡,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事件。
(3)较大地震灾害。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的地震灾害。当本市境内发生5.5级以上、6.5级以下地震,估计可能造成数十人死亡,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事件。
(4)一般地震灾害。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或者造成人员受伤及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当本市境内发生4.5级以上、5.5级以下地震,估计可能造成数人死亡,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事件。
4.2 地震应急响应分级和启动条件
(1)应对特别重大和重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I级响应,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Ⅱ级响应,一般地震灾害事件启动Ⅲ级响应。
(2)经初判启动地震应急响应后,如果发现应急响应级别与灾情明显不符,应及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3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地震震级:地震震级是衡量地震大小的一种度量。文中M震级是指按国家标准(GB 17740?1999)测定的地震面波震级。即震源深度小于70公里的浅源地震的震级。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震及地震地质灾害、地震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房屋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物品等破坏引起的经济损失,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置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文物古迹和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场地和文物古迹破坏不折算为经济损失,只描述破坏状态。
次生灾害:地震造成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火灾、爆炸、瘟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以及水灾、崩塌等对居民生产和生活的破坏。
生命线设施:指电力、供水、排水、燃气、热力、供油系统以及通信、交通等公用设施。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是指未来10年左右,存在发生破坏性地震危险或者受破坏性地震影响,可能造成严重地震灾害损失的地区。
4.4 预案管理与更新
为不断完善地震灾害事件应急对策,应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修订期限一般为5年。
4.5 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宝鸡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解释。
4.6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宝鸡市文广局机关防震避险疏散预案
附件:
宝鸡市文广局机关防震避险疏散预案
为了高效、有序地应对突发性地震,最大限度地保障局机关人员和财产安全,根据《宝鸡市地震应急预案》和《市行政中心遭遇突发性地震应急避险疏散方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避险疏散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遭遇突发性地震时,市文广局机关工作人员及在机关办事人员采取的应急避险和疏散行动。
二、应急机构的组成
防震避险疏散工作在局防震避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为了安全、有序地疏散人员,特成立我局防震避险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局长
副组长:副局长、纪检组长
成 员:各科长、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
三、 应急准备工作
地震发生后,在来不及撤离的情况下,楼内人员可采取在办公室桌下、卫生间、墙角、楼柱旁等(尽量避开外墙)就地避险,待地震过后,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分二组从一号楼5楼一号安全出口和二号安全出口迅速撤离办公场所,撤离后,在行政广场东侧集中待命。
四、几点要求
1、地震发生时局领导及各科室负责人应沉着冷静指挥工作人员按照既定路线安全有序、快速撤离疏散,严禁乘坐电梯。
2、所有人员应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服从防震避险领导小组指挥。
3、撤离后,各科室立即清点人数,原地待命。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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