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文化产业新增行业调查工作开展以来,宝鸡市统计局严格按照省统计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四项措施”提高文化产业统计数据质量。
一是强化协调培训,做好工作部署。为及时、全面开展宝鸡市文化产业新增行业调查工作,宝鸡市局分别于11月9日、12月3日召开专题工作研究、调查业务培训、部门协调等系列相关工作会议,传达省局文化产业新增行业调查工作会议精神,布置宝鸡市文化产业新增行业调查工作,培训调查制度和数据处理程序。
二是严格单位清查,做好名录库确认。针对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包含行业范围广、基层单位情况变化快等特点,加强了与宝鸡市委宣传部、市工商局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的沟通协调,与市委宣传部联合发出了《关于开展全市文化及相关产业新增行业调查工作的通知》,认真组织县区、乡街、社区统计人员开展文化产业新增行业单位实地核查,对10个带“*”行业中主营业务活动是否属于文化产业活动范畴的企业进行了细致筛选,确保了调查单位的不遗不漏、应统尽统。
三是认真组织调查,做好数据采集。文化产业新增行业调查单位名录库确定后,由专人负责对名录库中所有单位调查情况跟踪落实,对外迁、停产、注销和行业变更的企业,由专人全程追踪,直至搞清楚、弄明白。
四是统一方法制度,做好增加值核算。统一按照《陕西省文化及相关产业新增行业调查工作方案》的统计范围和国家《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认真开展文化服务业、工业、批发零售贸易业以及个体经营户文化产业增加值及相关指标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