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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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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9日上午,文化部督察组在对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检查后认为,宝鸡示范区创建的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已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市领导上官吉庆、龚晓燕、刘桂芳出席反馈会。 四天来,督查组一行先后前往眉县横渠镇老荔文化大院、眉县文化馆、青铜器博物院、市图书馆、市群众艺术馆、蟠龙镇文化站等14个单位进行了实地考察,详细审阅了我市示范区创建的有关资料,并听取了我市一年来的创建工作汇报。督察组认为,宝鸡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成立了创建工作组织机构,建立了创建工作机制,督导检查的22项重点指标中有15项指标获得优秀等次;4项指标获得良好等次。在创建工作中,宝鸡市加大财政投入,公共文化服务水平较高,依托传统节日、重大节庆活动,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基层文化活动,并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免费开放工作成绩显著。同时,督察组就市、县(区)两级文化场馆建设、基层文化专兼职人员培训、制度设计研究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反馈会上,市长上官吉庆强调,督察组一行提出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对我市下一步的创建工作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宝鸡市将尽快按照这些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重视,强化责任意识,细化职责分工,形成创建工作的合力,保证各项创建工作全面有效地推进。同时,加大市级财政对文化的投入,整合其他政策和项目资金,大力推进市县两级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效益明显的公共文化设施服务体系。按照创建指标的要求和我们宝鸡的地域特色,打造经典文化品牌,不断地提高公共文化的水平,丰富和满足城乡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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