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文旅委字[2011]48号 签发人:丁 琳
宝鸡市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宝鸡市茵香河鸡峰山文化旅游区总体规划》
编制工作落实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督查室:
根据市政府第六次常务会会议纪要,会议审定并原则同意《宝鸡市茵香河鸡峰山文化旅游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现将对《总体规划》提出的五点要求执行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1、会议要求《总体规划》的范围包括天台山、鸡峰山区域,在定位上要体现文化、生态、旅游的特点,将生态保护作为规划的重中之重。根据要求,我委将《总体规划》编制范围明确为宝鸡市市区中南部区域,北临渭河,南入秦岭,西至陈家沟河沟,东接宝鸡市东高新区,以茵香河流域为中心轴,包含天台山、鸡峰山、中华石鼓园等重点景区(景点),规划面积约60平方公里。在规划定位上充分体现了生态为底、文化为魂、因地制宜、因势利导、有序开发、永序利用的原则,致力于将该区域打造成为宝鸡市旅游目的地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及生态旅游的重要标志、现代化休闲空间的核心地带和旅游产品的知名品牌。
2、会议要求《总体规划》要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石鼓山片区规划等做好衔接,并注意借鉴吸收原有相关规划成果。设计单位在《总体规划》编制中充分参考、借鉴并吸取了《宝鸡市总体规划(2008-2020)》、《宝鸡市土地利用规划(2006-2020)》、《宝鸡铁路枢纽平面布置图》、《宝鸡天台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渭河南部台塬区生态建设规划》、《中华石鼓园总体规划》等设计方案成果,进一步为规划编制提供了准确、详实的科学依据。
3、会议要求《总体规划》要留足宝兰高速铁路客运专线和连霍高速公路改线建设空间,在鸡峰山景区内高规格规划一条主干道,与高新一路和宝光路进行连接。我委经多次现场勘踏、实地考察,并积极联系公路局、交通局等有关部门,现已明确宝兰高铁客运专线途径茵香河流域的路径和方案设计,在《总体规划》编制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规定留足退让红线;因连霍高速公路设计方案尚未定稿,我委将紧密联系有关部门跟进方案设计进度,并在《总体规划》中预留退让空间。在茵香河区域内将石鸡路拓宽作为规划区域的主干道,通过生态大桥连接到中华石鼓园景区,设计了4条14米宽的对外联系走廊,分别连接至高新一路、滨河路和宝光路等线路上,建立了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现此方案正在进行周密的科学论证。
4、会议要求《总体规划》要充分考虑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农民安置、资金平衡等问题,确保该区域开发建设的科学合理,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要求,我委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讨论中特别强调了城乡统筹发展规划的必要性,兼顾城市发展和村民自身利益,以实现当地居民和景区建设的双赢局面。在充分结合当地地形地貌、坚持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及保障村民的基本权益等原则,我委与渭滨区、镇两级政府多次调查、论证,已制定完成了征地方案和村民搬迁安置方案,在满足于居住面积扩大的基础上,按照居住人口规模规划了商业、文化、体育休闲等配套设施,充分体现了园林式景观社区的人性化、现代化和品质化需求,切实提升当地村民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改善生活环境,以景观社区建设带动区域全面发展,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5、会议要求此项工作由副市长丁琳负责,副市长张敬原协助,市文物旅游局、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渭滨区政府全力配合支持,年底前拿出规划总体方案和农民搬迁安置方案,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审定。我委在渭滨区政府、国土局、规划局、发改委、河道委等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下,进一步深化《总体规划》,目前正在进行茵香河鸡峰山文化旅游区分区规划设计和景观方案设计,6月28日将召开专家研讨会进行初步论证,7月27中期成果审查,8月上旬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定。
特此报告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文化旅游 规划 编制 报告
抄送: 档(二)。
宝鸡市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1年6月23日印发
共印4份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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