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市工人文化宫大礼堂的使用管理,合理利用公共资源,确保各类活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及收费标准。
一、市工人文化宫大礼堂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统一管理,主要用于举办各类大型会议、学术交流及文化娱乐活动。
二、使用单位须提前10日到市级机关会议管理中心办理大礼堂使用登记手续,由会议管理中心按照使用范围、使用要求、登记顺序,对大礼堂的使用进行统一安排。任何单位、团体或个人不得未经登记要求使用大礼堂。
三、市级机关会议管理中心要落实安全责任,安排专人做好大礼堂设施设备维修维护、卫生清扫及防火防盗等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大礼堂设施设备完好无损,使用正常;在使用期间,使用单位要服从市级机关会议管理中心的管理,按规范要求使用。
四、按照“统一管理、有偿使用、服务机关、以会养会”的原则,对使用单位适当收费。收费标准按宝市价费发〔2010〕11号文件执行,所收费用按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五、市级机关会议管理中心要制定具体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切实做好大礼堂的各项管理服务工作,确保大礼堂规范安全有序使用。
六、本办法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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