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文旅委字[2010]92号
宝鸡市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对《宝鸡市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成立中华礼乐城二期亮化改造提升工程认质认价成员小组的请示》的批复
开发建设总公司:
你公司报来《宝鸡市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关于成立中华礼乐城二期亮化改造提升工程认质认价成员小组的请示》(宝市文旅司字[2010]20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成立中华礼乐城二期亮化改造提升工程认质认价成员小组,成员小组包括管委会纪检监察审计室、总公司工程管理部、审计事务所,工程管理部为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单位。成员小组应本着公开透明、实事求是的原则,加强亮化工程材料质量和价格监管,确保中华礼乐城二期亮化改造提升工程圆满完成。
特此批复。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主题词:文化旅游 认质认价 机构 批复
抄送:管委会相关处室,档(二)。
宝鸡市文化旅游产业开发建设管委会 2010年8月5日印发
共印4份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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