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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里社会,也称作村落社会,或村镇社会。乡里社会是用地缘关系把若干个不同家族、亲族集团组合起来的生活共同体,是固定在特定地方的更大范围的社会单位,也可以称作地缘共同体的基本单位。宋以县领乡,里之名,则始于明。明洪武二十八年(1395)谕户部,编民百户为里,婚姻、死丧、疾病、患难,里中富者助财,贫者助力,春耕秋获,通力合作,以教民睦。因此,乡里乡亲皆有来往,美不美,家乡水,亲不亲,故乡人,人不亲土亲。同乡、老乡,泛指由共同居住的乡土联系起来的各种关系,在这里,乡土意识和地域观念是十分重要的纽带。 村落按经济发展的情况分类,陕西有以种植农作物为主的农村,有以农牧为主的山村,也有以半农半牧、半农半林、半农半工的村庄,还有一些纯工的村镇。以村落发展的历史说,有长期一些户居住的老户村落,也有住户经常迁徙的村落。有单一家庭村落,这些村落最初只是一家一户定居,村落名字也以先定居户之姓命名,如张家山、李家村、王家塬、刘家沟等等,后来发展为大家族,再分若干支系、户族。这样的村庄家族和村政权一致,族长即是村长,宗族势力非常强大。现在,这些村庄,大多住进了其他杂姓居民,但仍以某一宗族为主,这样的村落全省各地皆有。陕北有姬家畔、艾家河、周家沟、曹家沟等,关中有骆家村、甘家村、姜家村等,陕南有周家坪、董家坪等。 还有亲族联合体村落,这是由姻亲关系联合起来的几大家族村落。这种村落,往往出现亲族之间在村内事务上的纠葛、争执,在族中事务方面常有宗派斗争。 也有杂姓聚居村落。这些村落大部分村民从各地迁来,十数姓,甚至几十姓居住。陕南古栈道上,百十户人家的村镇,竞有18省人氏,五方杂居,语言有别,习俗各异。这些村落少有户族约束,多有奇异的故事。 以上村落统称自然村。因行政需要,联合或划分成若干行政村,行政村往往包含数个自然村。村庄习俗往往以自然村为单位,有时也杂以行政村的成份。 村庄有公有财产。主要是山林、河滩、道路、桥梁、水井、池塘、水域、庙宇、戏场、学校等公益设施,各户既有享用之权利,也有维修之义务,相约成俗,也有很大的约束力。集体化后,村中公有财产增多,包括农田水利设施、大型工具、山林、果园、公房和娱乐工具等其它公有财产。村社民俗往往有传统习俗。集体化时的习俗、改革开放以来的习俗,交织一起,错综复杂。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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