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旧时实行土葬,各地丧葬礼俗十分繁琐,治丧标准很高,迷信色彩相当浓厚。建国后,国家于1958年实行殡葬改革,陕西首先在西安市建立了本省第一座骨灰公墓和火葬场,规定凡西安市民死后一律火化。随后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宝鸡、咸阳、铜川等地也相继建立了火葬场。由于火葬省钱省事,葬礼简朴文明,用火化处理尸体的办法也逐渐推行到了其他一些县城,截止1992年10月,各市、县已建立火葬场30个,正在建造的还有2个,在各大中城市和各工矿区已普遍实行了火葬,并正在将火葬遗体的方法向边远地区宣传和推广。全省火葬业务开展得最好的是西安市,火化率已达95%左右,此外,火葬业务开展得比较好的,还有铜川、宝鸡、咸阳等市,火化率已接近于西安市。 火化的葬礼很简单,由治丧委员会出讣告,殡仪馆为死者沐浴、美容、换衣,亲友送花圈、挽联,开个追悼会。骨灰可由公墓保管或埋葬,也可由死者亲属自行处理。这种殡葬改革,对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和推动社会风气的进步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也有一些人思想守旧,传统的迷信观念尚未根除,死者火化后,亲属又将其骨灰送往农村土葬,尤其商品经济发展后,一些富裕了的人,为安葬亲人骨灰,往往不惜重金。这种向豪华型发展的趋向实不可取。 现在土葬在各县农村还很盛行,一方面因为还有2/3的县至今尚未建立火葬场,大多数农村没有火葬条件,另方面还有许多人囿于“入土为安”的陈旧观念,认为死者埋人地下才算进入了幽冥世界,因而尽管有的地方已经有了火葬场,但有些人也不愿火葬,死者与生者争地的现象严重地存在,例如榆林、延安等地都有火葬场,而那里每年尸体火化者却寥寥无几。 目前陕西大多数农村虽然仍采用土葬,但丧葬仪礼却日趋简化,淘汰了许多迷信色彩很浓的旧俗,逐渐产生了许多值得提倡的新俗,过去3-5天才能办完的事,现在合并为一天便可办完。一般不再扬幡挂纸、不出丧告、不搞“开路引”、“回煞”、“做道场”等封建迷信色彩极浓的活动。“穿神点主礼”、“三献礼”、“祀土礼”等繁琐程式也被取消了。人们用死者的遣像取代灵牌,用臂缠黑纱、胸佩白花取代了白色孝服,用花圈代替了“金童玉女”和金山银山等迷信的纸扎,用追悼会和俯首致哀的形式代替了诵经礼忏,灵柩也不需用龙桢丧轿抬运,有条件的用汽车载柩,死者的家属、亲友可乘车护柩,孝子不再手拄哭丧棒执绋引柩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许多农村都实行了土葬公墓制,利用贫瘠的荒坡野岭,由村委会统一规划墓穴,对尸体实行深埋,不留坟头,只设一小石碑作标志,不影响耕作,这种措施为农村节约了不少耕地。尤其自1987年以来,全省各地相继建立了数千个红白事理事会,各家办理丧事由理事会出面负责主持,理事会的章程上对丧事的规模、费用项目和开支标准作了统一规定。报载地处关中渭北的合阳县,全县93%的行政村都建立了红白事理事会,仅在头三个月的时间里,就理事879件,为村民节约16万元。这些改革和新的礼俗,都标志着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编辑: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