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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各地通行一夫一妻制的专偶婚,一般是男娶女嫁,从夫居,结亲的基本条件是门当户对,同宗不婚,近亲不婚,兼及品貌。民间有“宁叫男大十,不叫女大一”的说法,一般习惯于男大女两三岁,也有大十余岁的。女大于男的现象较少。旧时婚姻自由恋爱者少见,多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准。到了现代,即使青年男女自由恋爱的婚姻,也要临时请个“介绍人”,表示是“明媒正娶”的婚姻。议婚往往男家注重女方的品貌,女家注重男方的门第、财产,民间虽有“婚不论财”之说,实际上有些地方的娘家却十分看重彩礼,往往男家越穷,女家要的彩礼越多,从议婚开始就在讨价还价,是名符其实的买卖婚姻。 古代官方规定,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是为不失时,但实际上结婚年龄距古代规定相差甚远。陕西历代的早婚现象都很严重,旧时的婚嫁年龄:男一般十五六岁即娶,女一般十三四岁即嫁,女子最多养到16岁,民间有“庄稼长到寒露,女儿养到十六”之谚。山区偏远地带,甚至有的男十一二岁,女七八岁,就由父母包办结婚的。议婚通常在结婚前一年或前数年。议婚阶段媒人起着重要作用。过去有职业媒人,多是嘴巧腿勤的妇女,俗称“媒婆”。她们信息灵通,能说会道,主动为男女双方物色对象,既可享受到两家的酒肉招待,事成之后又可得到丰厚的谢礼,俗云“媒婆扬善隐恶,为的骗吃骗喝”。“是媒不是媒,先得吃几回”。媒婆为了促成婚事,往往两头欺骗,尽量夸赞对方的家产和品貌。有的男方身体有残疾或相貌不佳,初相时则由其兄弟或表兄弟代替,结果造成许多悲剧。社会上也有许多热心人,主动为亲友的子女提亲保媒,为了使双方家长满意,常常有意或无意把对方的优点介绍得多一些,虽出于好心,却也会造成一些不良后果。一般多为男方央媒提亲,女方允亲,但也有女方主动托媒求亲的,俗称“倒托媒”。 经过议婚,双方都认为满意,媒人便将女方的生辰八字要来送交男家。“八字’’又叫“庚帖”,用红纸书写,女方的庚帖写“坤造×年×月×日×时”。往男方送庚帖俗称“发八字”。男方接到女方的庚贴,先压在堂屋神龛的香炉下,三天内家中进财进物,叫“进财八字”。家中不犯口舌,不打碎碗碟,无人生病,不死牲畜,被认为八字无破败,方可合婚,否则便将庚帖退回,这叫“合神婚”。在千阳县一带还要捏一撮小麦数颗粒,以双数为吉,若是单数,则认为必有一方相克,这叫“合天婚”。有的女方还把男方的八字要去合婚,这叫“合倒婚”,因旧时女子从一而终,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父母在对女儿一生幸福的抉择上不能不慎重。合婚就是根据阴阳五行说的相生相克之理,按照双方的生辰八字,推算两人的命相是“相生”还是“相克”。民间流传许多说法,各地不尽相同,如关中长武县一带的说法是“鸡猴不到头,白马犯青牛,虎蛇如刀锉,羊鼠一旦休”;陕南石泉县的说法则是:“金鸡见犬泪双流,白马最是怕青牛,玉兔逢龙云外事,虎蛇相逢不到头,羊鼠相见多波折,猪猴同圈即成囚”;而佛坪县则认为“自古白马怕青牛,羊虎相逢一旦休,白猿没见黑脸猪,雄鸡与犬泪双流”。凡相克而又无法破解者绝不能结亲。在关中和陕北一些地方,除了看属相上是否有相克之处,还注重命中是否有犯月,每个属相都有犯月,如属蛇的犯正月,属牛的犯四月,属兔的犯五月,属羊的犯九月等,民间认为男犯妻家,女犯婆家,“犯月子”能把对方犯穷。因此有犯月的人,往往偷改生辰八字,否则很难找到对象。属相没有冲犯,还要推断两人的命相是“相生”还是“相克”,如一方为水命、一方为火命,谓之“水克火”,命中便会伤夫克子,这门亲事就不能继续进行;如一方为木命,一方为火命,谓之“木生火”,这个八字便会“旺夫益子”,视为大吉。凡命相没有冲克的,就可进行订婚的准备工作。上述这些“看八字”的婚姻民俗,都是封建迷信思想的产物,过去有不少心心相印的情人,因“八字”不合而棒打鸳鸯两离分;而一些八字相合的强撮婚姻,却往往成为同床异梦的怨偶,或者酿成夫死妻上吊的悲剧。 关中和陕北,辛亥革命前无相亲之举,有些地方在解放前也不兴相亲,对未来配偶的体态容貌,只能听信媒人的一面之辞。建国后,关中和陕北才兴相亲。而在陕南,订婚前历来就有相亲的程序。相亲,俗称“见人”,男方叫“看媳妇”,女方叫“相女婿”或“找婆家”。相亲有“背见”和“面见”两种,背见即由媒人约定见面时间和地点,再于暗中指点,男女双方在背地里互相偷偷看一眼,双方不打招呼,也互不讲话,双方有意,媒人再从中说合。面见通常在第三者家里见面,面见可以互相交谈,还可互赠礼品,如果一方不赠,则表示不愿再谈。在长武县一带,是男方直接到女方家去相亲,俗称“看媳子”,如双方都满意,则由男娃的母亲当场给女子头上插花,吃两顿饭,若有一方未相中,便不插花,吃一顿饭就离开。在太白县农村,也是男娃与父母由媒人陪同,带礼品数件(酒、肉、化妆品等),直接到女家亲自看女娃的长相和健康状况,如两厢情愿,便可交换手帕,男方给女方的手绢内包有现金若干元,名日“交手记”,女方回赠的手绢上则有姑娘亲手绣的双枝连理荷花。无论采用哪种方法相亲,都不能在夜里相亲,因为只有寡妇再嫁才在夜里相亲。无论相中与否,都要用红纸裹点钱给女方,俗称“红包”,相中者称“见面钱”,未相中也留点钱表示对姑娘的安慰。在陕南地区见面后,双方都满意,女方还要选一吉日通知男方“看家”,女娃在母亲或姐、嫂的陪同下,由媒人领至男家,亲自观察男方家境情况,核实一下媒人讲的话是否可靠,俗称“看屋里”,此举是婚姻成败的关键,男家了为给对方留下个好印象,有的还临时借用他人的高档家具装饰门面,糊弄对方。这天男家要准备酒菜招待,如果女娃未看上男方的家,不吃饭就离去了;如女娃接受男家的招待,便表示同意,男方要以红礼封和衣料等物赠送给未来的媳妇。在巴山地区,相亲的形式很别致,男娃要到姑娘家劳动数日,由女方考察其劳动身手和言行、性格,女方父母若相不中,就劝女儿赠送男娃一些鞋袜之物表示谢绝,男娃就知趣地自动离开,另寻良缘。如果相中了,姑娘的父母就带上女儿到男家去“认门”,双方父母及双方儿女就可在酒宴上当面把亲事订下来,这就算订了婚。 婚姻关系确定后,男女双方要互相交换庚帖,关中称“照帖”、陕北称“换书”、陕南称“换帖”。这是旧时签订婚约的一种形式。庚帖一律用红纸书写,男巾占称“龙帖”,写“乾生×年×月×日×时”。另写一红纸柬帖,如“久仰名门,愿结秦晋”、“愧乏金田,敬请金诺”等,下方落款写“眷姻弟×××暨子×××现年××岁顿首”。女帖称“风帖”,写“坤造×年×月×日×时”,也另写一红纸柬帖,通常多写“德愧比风,愿切乘龙”,“幸借冰言,仰攀高门”,“兹令冰讯,谨遵台允”等。下方落款写“眷姻弟×××暨女×××现年××岁顿首”。柬贴外壳像个信封,有彩绘的龙凤图案,一边写“天长地久”,一边写“地久天长”。旧礼谓“问名”。媒人向女方送庚帖时,男方要设宴招待,俗称“发脚酒”。媒人将男方的庚贴送到女家,就要商定订婚日期和彩礼数目。订婚的吉日已由男方选定,只是征求女方的同意。彩礼也是在议婚过程中经媒人几次往返奔波早就商定了的。男方为了慎重,特请女方再开一礼单(包括彩礼、衣料、首饰化妆品等),男方照礼单备齐,还要再另配四样礼物(喜酒、喜肉、喜糖、喜饼等四种不同的礼品)。一切准备停当,再在亲友中请一位熟悉仪礼、能言善辩的男人作“押礼人”(其任务是配合媒人向女方点交彩礼、并解决女方临时提出的问题),陪同男方的父母和媒人,按照商定的吉日,将彩礼送往女家。民间对订婚的仪礼很重视,其隆重性仅次于结婚,因而各地礼俗很多。在韩城县一带,订婚这天男方还要给女家一捆棉花,叫“沾亲棉”。表示从此沾亲带故,希望双方关系绵绵不断。现在有的人还讲究在棉花里放一块小石头和几个水果糖,暗示女方要实心实意,两人感情日益甜蜜。合阳县和澄城县一带,当地人订婚时,要给女家带去一匹自织的花布。这匹布一定要浑头浑尾,万万不能从中剪断,而且只能长四丈八或四丈九,不能短,也不能长,意思是“四丈八,两头发”,“四丈九,两头有”。男方希望通过“引亲布”把媳妇顺顺当当地引进门来。华县高塘原地区旧时订婚有给女方送羊的习俗,据说羊有跪乳之恩,把羊折成钱送给女方的父母。以报养育之恩。在陕北的子洲县、横山县一带,送彩礼时还有送枣果馅的习俗,果馅是用面粉和枣泥捏成,再用清油炸熟的一种食品。按当地风俗,订婚时果馅绝不可少,且所送必为双数,一般为24个,近几年有增至48个或64个的。枣馅意味着甜蜜幸福,外面再缠一圈红线,既是装饰,也寓意“千里姻缘一线牵”。女方将收到的果馅分赠给直系亲属,表明已经订了婚,别人就不要再为自己的女儿提亲了。女方收下彩礼要设宴招待,俗称“吃会亲酒”,汉阴称“准盅酒”,这就是古人说的“纳彩”。近代各地叫法不同,武功称“纳征”,岐山、扶风称“下货”,淳化、商南称“过礼”,陕北称“行聘”。清末前彩礼以银计算,一般为24两,民国以后以小麦折实,通常为姑娘一岁一石麦(约300斤)60年代仍按姑娘岁数论价,每岁由20元增至50元,70年代的彩礼有索要千元以上的,人称“高价姑娘”,近几年已降至500元左右。彩礼一次交清的叫“一盘端”,分若干次交清的叫“小送”,但第一次交的彩礼必须超过议定总数的一半。长武、陇县一带,要把男方送的钱币象征性地退回一部分,以示谦让,也表明自己不重财轻礼。订婚宴席开始前,女方的父亲要引女儿拜见公公,公公要给媳妇“拜礼钱”。宴席完毕,女方将事先写好的凤帖装入红漆礼盒,交给媒人转交给男方的父亲带回收藏,同时女方也要回赠男方一些礼品,有的赠给一双布鞋,名为“稳跟鞋”,有的赠手帕、袜子、腰带、帽子等物。在韩城一带,回赠给男方的物品是红纸花12对,油炸花饼若干对,老虎或狮子馄饨(一种花馍)一对。纸花和花饼男方可分赠给亲友,唯独那对老虎馍是留给未婚夫吃的。在镇安县境内,女方受礼后回赠给男方的四样礼物是一绺头发,表示结发夫妻;一撮白米,兆白头到老;一枝柏树叶,寓意长生不老;一包茶叶,象征四季常青。反映了姑娘们对甜蜜美满婚姻的向往和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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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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