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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城乡家庭缝纫、洗涤均为手工操作,所用器具都较简单,一般在货郎担上便可购到,有的家庭也喜欢自己动手制作简单实用的器具。本节将常用的一些用具介绍于下: 针线箩筐,又称“麻篮”,是妇女盛放针黹用品的器物,多用荆条,或竹片编成,小巧玲珑。常见的为圆形或椭圆形。内放针筒、锥子、线团、剪刀、顶针、粉线包、细麻绳、碎布块等物。 顶针是民间缝纫用具,多用铜或铁制成,环形,表面布满均匀的小针窝,妇女们做针线时,套入中指第二节,如纳鞋底、缝被褥、棉袄等,针难穿透,则用此物顶住针尾,借助手力便可推进针体。 矧锤是农村妇女捻麻绳的用具,构造很简单,用一兽骨或木锤,中间直装一节带勾的粗铁丝,使呈丁字形。使用时,将铁钩挂在麻丝上,用手拨动矧锤旋转,便可捻出麻绳。故民间又称它为“拨吊”或“捻砣”。 鞋楦是制鞋用具,古称“樱”,俗称“楦头”。明方以智《通雅》卷四九《谚原‘授》云:“鞋工木胎为樱头。改作楦,至今呼之。”其制法是将木块削为足形,由前掌、后跟及中间若干厚薄不等的楔片组成一副。鞋底上帮后,将楦头填入,从中间加楔撑紧,然后用水喷湿,从四周敲击,使其丰满、美观,以合足式。旧时布鞋多由家庭妇女自制,每家都保存有许多楦头。 袜板子是妇女缝补袜子的用具,其制法是将一木板削成足掌形,使底部平整光滑,后面竖钉一仿脚跟的半圆木块,脚背部斜钉一长木条,侧视呈不等边的直角三角形状。旧时民间多穿线袜或布袜,易于破损,修补时将袜板子塞人破袜中,理顺拉紧,使破损处暴露平展,便于补缀。. 熨斗是熨平衣服的器具,流行于陕西各个地区。其形如斗,故名。多为铁制,圆腹,宽 口沿,有长柄。斗内置人烧红的木炭,便可熨烫衣服。今多用电熨斗代替。 棒槌是民间洗衣用具,多用枣木或硬杂木制成,以圆柱形为常见,长约50~60厘米,一端稍粗,便于槌衣,一端较细,便于手握。妇女们在涝池或河边洗衣时,将衣物置于平整的石头上,加揉碎的皂角若干,折叠数层,用棒槌捶击以去污。此习由来已久,至今农村仍然流行。 搓板是洗衣服的用具,又称“洗衣板”。用硬木制成,宽约15~20厘米,长度视洗衣盆的大小而定,一般超出盆口直径10厘米左右,正面凿有许多带有棱角的坡形横槽,洗衣时将其一端置于盆底,另一端架在盆沿上,衣服浸湿后放在板上用力揉搓以去污。现今虽普遍使用洗衣机,但用搓板洗衣的方法仍在城乡继续流行。 条帚是扫除室内地面灰尘的用具,因用苕草编扎而成,故又名“苕帚”。古人最初用它扫除不祥,后逐渐成为清扫工具。明代徐光启《农政全书·农器》载称:“编草为之,洁除室内,制则扁短,谓之条(亦作苕)帚。”今之条帚多以去粒后的高梁穗或糜谷穗制作,用细麻绳扎紧穗杆,再将穗梢扎成扇形。扫炕用的称“炕帚”,形制与条帚相同,但比条帚短小。 扫帚是扫除庭院尘污的用具,分帚头与帚柄两部分。传统的扫帚有两种,一种是用细竹制成,将一束细竹用藤条或麻绳扎紧,作为帚柄,竹梢部分即为帚头。另一种是用成熟后的地夫子苗(俗称“生扫帚”)加工而成,将其腰部稍稍束拢,倒持其根,即成一把扫帚。因一株地夫子便可制成一帚,故又称为“独帚”。徐光启《农政全书·农器·帚》:“又有种生扫帚,一科可作一帚,谓之独帚。农家尤宜种之,以备场圃间用也。”农家打扫谷场,多爱用此。 掸子是除尘工具,其主料用鸡毛制作,故又称“鸡毛掸子”。其制法是用长约50~60厘米的竹棍或细木杆,一端缠粘鸡毛而成。用来清除桌、椅、器皿等物上的浮尘。 打子又称“飞子”,是流行于民间的除尘用具。用旋制的木柄和布条制成。将宽约一指、长约尺余的许多布条结于木柄的一端,另一端旋磨光滑便于手握,人们常用此物飞打身上、鞋上的尘土,故有此称。一般家庭常将它同鞋拔子系在一起,挂于墙壁之上。第三节 其他日常生活器用 陕西的日常生活用具,大多都是利用当地生产的原材料,由有技术的农民在农闲时间加工编造,然后拿到集市上出售的,它们土生土长,朴实无华,但却经济实惠、坚固耐用。 生活器用与各地群众日常生活习俗相关联,如关中和陕北人睡炕,炕上的寝卧用品很少,庄户人家一进冬季,家家都用苞谷杆、豆杆或树枝、杂木把炕烧得滚烫,家境贫寒的人家,炕面上只铺粗席,晚上和衣而卧,身上不盖什么,贴炕的一面很烫,其余三面不暖。人睡一阵后翻个身,使烫面暂凉,凉面暂烫,如此反复,以度寒夜。故民谣云:“陕西人,生得犟,不置铺盖光烧炕。一面烫、三面凉、烫得紧了转个向”。而陕南人则家家户户都睡木板床,冬季为了暖和,身上就要盖着被子,背下就要垫着羊毛毡或褥子,上面还要铺着床单,因而床上用品就要比关中和陕北相应多一些。 此外生活器用还受各地出产的加工材料制约而各有差异,有的用具其名称和形制虽基本相同,但因其编造所用的材料不同而各具特色,如陕南盛产竹子和棕皮,其竹编和棕编的用具便相应增多,诸如床上用的凉席、头上戴的斗笠,装粮用的箩筐,纳凉用的躺椅、扇子、小孩坐的童车、摇篮以及竹凳、竹椅等,都是用竹材编成的;床刷、蓑衣、棕箱等,则都是用棕皮编造的。而关中和陕北的竹材和棕皮都很短缺,其炕席用苇皮编织,炕刷用糜谷的穗梢扎成,蓑衣用谷草编成,装粮的瓮用陶土烧制,童车、箱、椅等,都用木料制作,这就形成了许多具有鲜明地方色彩的生活用品。这里将经常使用的家庭用具介绍一部分。 褡裢是民间装物的一种口袋。自水县称“捎马”,陕北称“顺顺”。用质地较厚的布制成,呈长方形,中间开缝口,两端形成兜袋装物,四个角上缀有穗状线絮。男子赶集或出门远行,多搭在肩上。搭在牲口身上的较长,陕北称“搭子”。为骑行者携带物品的必备用具。 马闸子是民问一种可以折叠的轻便坐具,亦称“交椅”、“交床”、“绳床”。汉代时由北方少数民族传人长安,故又称“胡床”。用坚硬的杂木制成坐架,设有转关可作交足状,上用帆布或皮条连结以坐人。可合拢,重不数斤,便于携带。至今城乡仍有人使用。 鞋拔子是穿布鞋时拔鞋用的辅助工具,多用铜或牛角制成,长约三寸,宽寸余,仿鞋跟制成舌形,稍向内弯曲,呈凹状,上端梢小,便于手捏,柄端有孔,可以悬挂。下端扁屈,穿鞋时,足伸入鞋中,足跟紧贴鞋拔用力蹬人,然后将鞋拔抽出,鞋正好穿于足上。尤以穿紧峭之新布鞋者用它最为方便,旧时一般人家均有使用。 床榻是睡眠的用具,《释名·释床帐》:“人所坐卧曰床……长狭而卑日榻。”床与榻的形制基本相同,但床比榻较高、且比榻宽,周围有围栏和幔帐,床前设踏脚厢,俗称“踏脚板”,可坐可卧,但主要用途是供人寝卧,大者可卧数人,小者仅容一人。而榻则比床较小较矮,不设围栏幔帐和踏脚厢,一般是供人坐的,卧则仅容一人,因而榻又特指留宿宾客的床,“下榻”一词即指此。床榻主要流行于陕南地区,关中和陕北旧时习惯于睡炕而不睡床,现今人们住进了钢筋水泥结构的高楼大厦,烧炕烟熏火燎,很不卫生,因而凡住楼房者都摒弃了睡炕旧俗,普遍用上了床榻。宽者称“双人床”,窄者称“单人床”,其形制和结构也比旧时的床榻有了很大的改进。 石枕流行于关中和陕北,是用石料制作的枕头,以蓝田玉制成的为上品,亦有用生石膏制作的。两端稍高,中间略微陷下,表面光滑,夏季枕上凉爽舒适。据说石枕有祛头火和降血压的作用,故而多为老年人所喜用。 汤婆子亦称“脚婆”或“暖脚壶”,是冬季取暖的一种用具。过去多用铜或锡制成扁平形状的壶,底阔上敛,上有小形壶口和口盖,现在也有用塑料制作的。冬季注入热水,塞紧壶口,置人被中取暖。《博古图》:“汉有温壶,为注汤温手足之器。”宋黄庭坚《戏咏暖足瓶》诗:“千钱买脚婆,夜夜睡到明。”此习流传甚久,清代较为流行。现今由于塑胶暖水袋的出现,使用汤婆子的人渐少,但仍有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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