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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地区民间婚姻形式,除女子择婿出嫁外,还有续亲、换亲、招赘之俗。自古婚姻嫁娶受传统的封建礼教影响甚深,男婚女嫁均要遵循“六礼”规范。辛亥革命后,其礼仪虽有革新,然封建礼制仍被沿袭。新中国成立后,新的婚姻制度确立,但旧式礼仪的彻底革除,尚待时日。本区始婚过程大体有以下几个阶段。 (一)议婚 婚龄。旧时婚龄一般偏小,男子15~20岁,女子15~18岁。富贵人家更尚早婚,十二三岁结婚并不罕见。《婚姻法》实施后,早婚之俗革除。 问亲。过去,男女婚姻听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家长择门当户对者,便托媒提亲。如果双方家长同意,使用红纸写好其子女生辰八字的“庚贴”,分别请阴阳先生合婚,若双方属相和生辰八字不犯克忌,即可成亲。 相亲。问亲后三日内,双方家里都百事百顺,便择吉日相亲,男家叫看媳妇,女家叫相女婿,均由双方父母主宰。也有只男到女家双方相亲的习俗。如果双方觉得对方相貌、体态、智力等方面较满意,且男方家里情况也好,便互赠礼物作为初定婚约之信物。解放后,包办婚姻陋习渐除,城市崇尚自由恋爱,不过,一般最后订亲,还要征得家长同意。农村青年,男女间或请介绍人牵线搭桥,或自觅知音,通过交际选择伴侣。 彩礼。订婚后,女方向男方索要彩礼之俗沿续至今。解放前彩礼主要是聘金、衣物和首饰类。解放后一度彩礼较简,但近10多年,彩礼名目繁多,既要聘金,又要高档衣物,包括手表、自行车、缝纫机、电视机、电冰箱等等,城市一般不要彩礼,男女共置新家。 合婚。俗称“打婚单”。婚前须请阴阳先生根据女方属相选择月份,再根据女方生辰八字择吉日。若有一方家居丧,则百日之内不得迎娶。然后男方给女方“下帖”,通知迎娶日期、开脸时辰、落坐方位、上头时辰和妨碍属相等情况,使得双方作好准备工作。此俗部分地方至今仍在流传。结婚吉日,城镇男女多择“国庆节”、“五一节”或“元旦”办喜事;而农村多择腊月或正月,因为这两月是“令月”,是逢时令的月份。 开脸。结婚前一日,女方主要做婚前的准备工作,一是沐浴,二是按婚书上择定之良辰面坐方位,请不受属相妨碍且儿女旺盛之巧妇为其剃拔汗毛,梳理容鬓。自开脸起,就要回避同外人见面。 (二)嫁娶 是日晨,男方备好车马或花轿,带上礼物和为新娘准备的“离娘钱”、“彩门钱”到女方家去娶亲,女方家则款待宾客。宴毕,新娘头顶红盖头,上插一枝红花,另外换上为新婚作的大红鞋,由其兄抱或背入轿内,同轿须属相无妨的小兄弟二人怀抱灯盏、镜子、脸盆等物伴随,谓之“压轿”。花轿在前,送女客在后,行经男方家途中,凡花轿经过岔路口、庙宇、大石头和大的建筑物时,要在其上贴上一小块红纸,图个吉利。 轿至男方家门前,按所定之方位落轿,随即绕轿鞭炮齐鸣,同时一少妇启轿帘接出新娘,伴新娘踏红毡步入洞房。行至门口,由身着盛装之新郎摘去新娘头上红花,插在灶君案上,意谓向灶君报户口。经土地堂前时,厨师在擀面杖上穿两个馒头,用其挑去新娘头上的盖头。其间,还有新郎一兄弟,男扮女装,抱有贴“喜”字的红升子,内盛草料、核桃、红枣和铜钱等向新娘身上撒,谓之“打草节”。新娘入洞房后,按婚书所定方位实坐,进行梳妆打扮,谓之“上头”。中午,在院设香案,按男左女右站立拜天地,然后牵红入洞房。其后开始从“送女客”到“庆贺客”之顺序入席就宴,席间新郎新娘双双要给客人即席叩拜、敬酒致谢。到了晚上,乡邻朋友闹洞房热闹非凡,至深夜离去。 (三)初婚 望门。成婚次日晨,新娘在其嫂的陪伴下,要向族户人等点烟敬茶,表示认亲。受礼者,一律要向新娘赠送礼品或封子(用红纸包着的钱)。 送喜。女儿出嫁次日,家长携带礼品前来女婿家,向其父母道喜。 回门。俗称“请女婿”。一般结婚3日后,新婚夫妇到女家接受款待,去时还带一个小男孩,以表早生贵子之意。 新中国成立后,嫁娶之俗虽仍带有古礼之痕,但较之过去简化许多,其中不少迷信色彩被革除,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书后即为合法夫妻,行婚礼之仪只是形式。现在娶亲由于交通方便,近则步行,远则用机动车辆,坐轿之风早已剔除。近几年来,城乡团委、妇联常举行集体婚礼,既热闹,又节俭,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另外,城镇又兴起旅游结婚之风,既欢乐有趣,又可增长知识。但是近几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结婚大摆宴席、讲排场之风仍然存在。 (四)其它婚姻 换婚。它多出现于贫寒人家。男子常以姊妹相交换为妻,谓之“小姑换嫂”、“姊妹易妻”。这种形式解放前较普遍,不论川原、山区皆有。 招赘婚。父母年老,家资殷富,有女无子,后嗣无人,为了老有所依,招赘改姓上门,养老送终。今仍提倡男到女家,但不一定要改姓。 童养媳。解放前,有的人为儿子收养一幼女,待成人后完婚。解放后,这种婚姻形式被禁止。 另外在一些穷山僻壤之地,过去还有招夫养夫之婚姻和乱伦婚、典妻、押妻等变态婚,今已根除。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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