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人死后一般不过三天就要安葬,认为随死随埋为安。丧葬程序简约。 人死后,脱去衣服,置于“水板”(清真寺存放的专供给亡人沐浴的木板),身盖7尺白布,脸盖布巾。若是妇女,要通知娘家人前来停殓。停殓完后,点燃安息香(取单数)以驱邪气。同时,当天要给亲戚报丧,请其来家治丧。悼念活动,不吊孝,不嚎哭,也不带孝,不祭奠。出丧之日,要给亡人沐浴,叫“使水”。使水一般由亲属领水,也可由阿訇来进行(男亡人用男阿訇,女亡人用女阿訇)。使水后包裹尸体,盛入经匣(即棺材),拾到清真寺,准备出殡土葬。 出殡前,由阿訇主持在清真寺内给亡人举行祈祷仪式。 葬后七日内的早晚,孝子要请阿訇到坟地诵经忏悔。亡后第七天、一月、四十天、百日、一周年、二周年、三周年,都得进行家祭。 回民举丧讲三品:即一,人死安葬时,啥东西都不能带,不分贫富,一律平等;二,经匣一律由4人抬,不分地位高低,身份贵贱;三,不能带金戒指,不能穿绸缎。
编辑:秦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