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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洞 为安康先民的原始住宅,至今还保留上古穴居遗风,80年代以前仍有极少数山民以山洞为居所,称之为“岩居”,当地山民俗称“岩窝”。《兴安州志》、《三省边防备览》和《隋书·南蛮传》等云:这里远古山民多“随山洞而居”,南来的流民“栖谷依岩”。《说文》也称:“巴蜀先民为岩栖之族。”据《白河县志》记载:“岩洞、草棚居所,从明、清时期移民来此开垦时起,直到80年代逐年减少。盛期是清末民初,土地改革后大批住岩洞、草棚的居民换盖为土墙石板房。据1986年统计,住岩洞、草棚居民占全县总户数的2.8%。……次年省地县三级拨款补助使住岩洞的户全部迁入新房。”全地区现已无岩洞居所。 窝棚 古称干栏,又叫庵棚、茅棚、草棚、窝帐棚。建国前山区贫民大多居住窝棚。《续修陕西通志稿》记载,外省流民来陕南垦荒种地,多“结草为棚”。《三省边防备览》称居于窝棚的山民为“棚民”。窝棚的形式一种是用竖立的木桩为柱作底架,或选山林中生长的树木作柱,顶部覆盖茅草。上边住人,下养牲畜,有木梯与地面相通。一种是依山势择一平地,以木檩搭成“人”字形,中间架一横木,以竹木为椽,上覆茅草或庄稼秸杆。内以石支锅,人在地上铺草为床,睡卧、炊煮、饲养牲畜均在一棚之中。如遇灾荒,弃之而去,另觅新居。 窝棚作为民居,现已十分罕见。 吊楼 一般建在坡度较大之处或陡坎之旁,先在低处或陡坎外侧以土筑或砌石为墙,与坡上小平地或坎面平齐,然后架木,用竹子或木条编成楼面,上覆“三合土”,楼面与坎上屋基相平,楼上房屋与坎上平房相连。楼上住人,楼下饲养牲畜或放置杂物。 船居 建国前,沿江河以水运、捕鱼、营渡等为业的居民有的以船作为安身之所。船居的形式一种是一家老少吃、住、生活、劳作于船上。船随水流,人随船住。所居之船分为前、中、后三舱,一家人按辈份及已婚、未婚分舱居住。一种是将旧船篷安置于岸上或码头,以此作为住宅,劳作在船上,吃住在岸上的船篷内。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船居者已极少。 吊脚楼 汉水沿岸的集镇为扩大街面和宅基,临江的半边街,多为半陆地、半悬空的吊脚木楼。形式多样,有石顶木撑、以砖石为柱,以倒“八”字形木柱斜撑等。其上架木为梁,铺以楼板,或编竹覆土,与街道地面相平,上面建房。为减轻吊脚楼的负荷,多采用轻型杉木结构的屋架,四壁为木板墙或木骨竹编泥墙。屋顶盖瓦或覆以茅草,窗户临江而开。 山民住宅 安康山区民宅多以土筑墙,或木骨泯墙,竹骨泥墙,架木为椽,覆以茅草、麦草,或盖泥瓦、石瓦。其格局一般为正房三间的“一字形”,迎门而入为堂屋,堂屋进门的顶部用竹木架半间楼,其上用以堆放粮食、杂物等。一般深山农户没有专用厨房,在堂屋内砌一火塘,堂屋做饭、取暖、会客、用餐兼用。堂屋两边的两间为睡房。地方宽敞,财力许可的农户在正房两边续修厢房。厢房又称厦房、偏房,其开间、进深和高度均略小于正房,多作炊厨、仓储之用,用来堆放农具、杂物、柴草或作猪牛羊圈。山区多为单家独户,少有村落聚居,各家多以竹篱或木栏或片石砌成围墙,院内有畜禽圈棚。房前屋后栽树植竹,种植果木瓜菜。 平坝民居 平川地带无论草屋瓦舍,多有固定的格局,多为同姓同村而居,形成较大的村落。过去的住宅多为土木结构,常见的建筑形式有“一字形”、“曲尺形”(又称“钥匙头”)、“一正两厦”、“三合院”(又称“一口印”)、“四合院”等。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民居建筑格局结构发生了较大变化,砖混结构的二三层楼房如雨后春笋,建筑格局多为前楼后院。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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