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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坊 清代至民国,油脂、油料加工全系土法生产,设备简陋,劳动量大,出油率低。据《平民县志》载:“落花生,种者愈多,山东客民取以榨油,民初油坊增至四五十家”。大荔城南眭家、王家、成家,城西阿河村,城北扈家等村均为土油坊聚集之地。民国三十二年至三十四年统计(1943~1945)大荔全县有土油坊77家,朝邑城关什南,洛南之南留村,县北之雷村、两宜、安仁等土油坊在60家以上,还有少许加工小磨香油。 建国后,1954年实行油料统购统销,国家成立油脂公司,对土油坊生产严格控制和管理:一是签订合同,国家委托加工;二是政府规定每百斤棉籽出油率,按出油率兑换棉籽。 1956年原大荔土油坊年末发展到60个(县供销社营3个,农业生产合作社营37个,私营20个),月平均榨油料12万市斤。朝邑土油坊年初47个,年末发展到85个,其中有24个给国家加工食油。 60年代初,逐步由国营机器榨油厂代替。 醋坊 本县地方制醋历史悠久。县南之饧村熬糖户曾遍及全村,遂有命名饧村之说。醋分糖醋、米醋、麸皮醋、柿子醋、包谷醋等。民国时期,朝邑三皇庙前醋坊,大荔司令部街醋坊,新开街醋坊,醋酸味浓,深受群众欢迎,久销不衰。 19:07
来源:三秦游综合 进入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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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年统计,分布在农村的酿醋户有62家,扈家乡晁邑坊村就有醋坊30多家。 县副食公司副食加工厂17个,年产食醋513吨,锦华食品厂在城内集圣巷设置酿醋车间,拥有瓷瓮2000多条,是全县酿醋最大厂家。 磨坊 磨坊俗称面坊,民国时期全系畜力拉磨,仅有少许外来机制面粉。城镇机关、学校、部队、商号、居民所需之面粉,均由专业面坊加工供给。 民国二十二年(1933),大荔城内有面坊7家,民国三十六年(1947)增至60家,绝大多数采用原粮兑换,根据顾主要求的面色黑白,每百斤小麦兑换面粉70至75市斤。 民国二十二年(1933),朝邑城内有面坊10家,三十一年(1942)增至52家,月加工小麦765石(每石280市斤),出面粉56300斤。 民国二十二年(1933),平民有面坊3家,二十四年(1935)增至10家,三十六年(1947)后减为3家。 建国初期,面粉加工仍以土磨为主。1956年大荔城关有专业面坊31户,从业人员55人,牲畜102头,石磨58付。月加工面粉85万市斤。朝邑城关有专业磨坊25户,从业人员42人,牲畜68头,石磨41付。 机器磨面始于1958年,最先安装3台小钢磨,每台每天可加工面粉2000余斤,70年代中期,全县集体经营的磨面机达1500多台,遍及全县各个社队。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原队属机磨全部下放承包,私人购置大型机磨亦有所增加。1989年底全县共有大小型机磨1800多台,面粉加工已全部电动机械化。 酒坊 “种黍酿酒”历史悠久,一般通称“烧锅”、“烧坊”。民国时期,大荔县政府《政绩比较表》记载:大荔酿造业历年发展情况,大体上保持在150家左右,朝邑酿造作坊在160家以上。 县北何家庄(今南、北黄村)、羌白、长安屯,朝邑的安仁、两宜、伯士及东王寨等,均开设烧坊多处。民国三十年至三十六年(1941~1947)仅东王寨1村就有烧坊30余家,较驰名者有靳狮子、刘东喜所酿之酒,醇香味正。 地方酿造白酒,多系自销,以糜、谷、玉米兑换,一般8~9斤粮食兑换白酒1斤。1953年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私人酒坊随之停业。 染坊 明、清两代,大荔、朝邑各集镇均有染坊,至清末更趋发达,民国时期,大荔城关红楼巷、羌白、阳村,朝邑城关、安仁、两宜、泊子、西寨、迪村等设有染坊约40家以上。 染料为土靛,染坊依户主要求,按颜色深浅,分为二分、一分、半分。即深蓝、浅蓝、月白三种颜色,按质论价。 民国二十年(1931),硫化青合成染料煮黑、煮蓝上市,农家妇女皆能自染。50年代后纺织工业发展,农民自纺自织逐渐减少,私人染坊亦随之停业。 皮坊 大荔旧为同州府治,皮毛业极盛,所硝制的皮货,独具特色。唐开元年间(713~741),已成为地方官进上贡品,以“同州开元贡绉纹吉莫皮”著称(《元和志》)。清道光时(1821~1850),“县西羌白镇为皮货所萃,每岁春夏之交万贾云集”(《大荔县志》)。 同州皮货,大部原料来自甘肃、宁夏、青海、四川(兔皮)等地,在本县硝制加工而成。 皮货从选料、硝制、浸泡、鞣革到晾晒、裁剪、缝制等一系列工艺,都有严格要求,尤以水质浸泡皮擅具独特优势。 据史料记载:同州皮货最盛时,全县有皮货作坊150多家,遍及全城和周围附近村庄,皮货成品分长袍、马挂、旗袍、女袄等。行销平、津、沪各大城市,远至海外土耳其、英国。 民国二十二年(1933)皮革作坊仅剩20多家,抗日战争期间,日机轰炸大荔城区,尔后向大后方空袭频繁,生产瘫痪,作坊有些西迁,有些歇业,从此一蹶不振。 晒盐 明正德《朝邑县志》载:“唐太宗贞观四年(630)驾幸盐池”。《陕西通志》云:“盐滩既广,盐质亦厚,开办迄今,最利民食”。 民国元年(1912),朝邑县知事刘芹圃、士绅张复初、张子甲、杨明甫等集银6150两,开厂制盐,成效颇大。民国二十一年(1932),陕西省建设厅厅长李仪祉,鉴于食盐多仰仗外省,曾与陕西省银行合资,指令李仲符开设富秦盐厂,仿照潞盐制造方法,成绩卓著。抗日战争初期,海盐、潞盐各产区相继沦陷,豫、陕食盐告急。《大公报》曾载文呼吁:朝邑盐滩,规模宏大,敦促社会开发。继后盐厂日渐增多,盐质逐步提高。民国二十三年(1934),经塘沽久大精盐公司化验,含氯化纳67%,民国二十七年(1938)西京化验所化验,含氯化纳81%。 民国三十一年(1942),晒盐厂由数十家增至154家,年产盐73302担(每担100斤),除销售本省东府各县外,还远销商洛、鄂北、豫西一带。 朝邑产盐分三种: (一)晒盐 取卤水放晒池,用日光蒸发水分而成,每年产期为4~7月,以盐池洼最多。 (二)锅盐 俗称锅板盐,取土经水过滤,放入锅内熬煮而成,朝邑各滩每年四季均可产制。 (三)煎盐 初则与锅盐制法同,成盐时另置蓄卤池或缸内,则成小盐粒,四季均可制造,东滩新立庄最多。 民国三十五年(1946)后,销路日趋缩小,加之晒熬成本高,税率重,潞盐、海盐相继输入,致盐业停产。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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