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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娱乐性体育活动 娱乐性体育活动多在乡间流行。 荡秋千:将两条绳子或藤条系于树杆或木架上,下连接一块供踏坐的木板,可供一人或两人荡玩。定情或正在热恋的青年男女,多相邀荡秋千,两目相视,近在咫尺,忽高忽低,颇有情趣。俗称“情人荡”。 跳绳:有单人跳和多人跳。单人跳为一人两手持绳梢,不停旋转,在绳子通过足下时起跳。多人跳由两人各持绳子一端,不停旋转,由两人以上起跳。 踢毽子:毽子多用鸡毛固定在铜钱上做成。踢的形式较多,有1人踢、多人踢和前踢、后踢等。 登山:清代孝义厅官员有重阳(九月九日)登山望远之习惯。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每年春暖花开之际,学校、工厂都组织学生、工人开展春游登山活动,多以固定地点启登,看谁先登上山顶,以此进行比赛。 游泳:夏季青少年和儿童,在河中深水处自由游泳。有仰泳、蛙泳、扎猛子(潜水)等。还有分列两阵互相击水,名曰打水仗。 斗鸡:一般为二人,多以一只脚站立,双手抱起另一只脚,以膝相撞,击败对方为胜。 另外,县境还流行行方和狼吃娃、跳皮筋。 二、武术气功 民国期间县境甚为流行,多由神团开展。 9~13年(1920~1924),财神庙一神团专门习武,以刀、棍、拳术为主,团员发展至32人,号称有飞檐走壁、拳击人亡之功。后因多抢掳、欺侮百姓,有害于地方治安,被军队驱散。 11~19年(1922~1930),民人周庆金、符书郎、王世章、柯英民、孟世秀等,在凤凰嘴大练武术、气功,有铁锤砸头、一拳击碎五页砖、手指举桌等。曾利用集日即兴表演多次。 24年(1935),石镇大刀会大练气功、武功,有铡刀不入之称。26年(1937)表演时,曾受到县长贾志璞称赞。 29年(1940),柞水自卫队团副马鸿俊给县立高等小学李昌俊、胡禄厚、徐珍瑾传授老虎拳、太极拳、梅花棍等。后以上述三人给学生传授。31年(1942),接受训练的学生达34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武术、气功在县境失传。1980年以后,太极拳作为中老年锻炼身体的项目,在职工中开始流行。 1974年组建了少年儿童武术队,从西安、咸阳请来教练,曾于1975~1977年先后三次参加商洛地区武术比赛。后因经费紧张、教练难聘终止。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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