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县自古每年在较大集镇固定日期实行庙会,期间进行农副产品交易。明末,农历三月十九日开留侯庙会,四月初八开西寺庙会和回龙寺庙会,商贩云集。清初,兵荒马乱,商贩罕至。嘉庆十年(1805),同知任奎光先建农坛、城隍庙,以三月初三祭祀,赶会者如潮,以物易物,十分热闹。随后山神庙、火神庙等庙会兴起,人们集会多以物换购香、蜡、纸、裱,叩求神灵保佑平安。自此,大小庙宇多建于路口,群集贸易;货栈出现,花布、农器、粟米、酒铺渐兴。嘉庆二十年(1815),境内各地庙会、集会纷起,每年境内“城隍会”、“娘娘会”、“火神会”、“财神会”、“山神会’’、“药王会”等集会累计40余次。人们以背篓背负自产农副特产、农具等赶庙会,商品交易量小,多以木、构皮浆纸、檀香、竹、棕等祭祀品为主。道光年间(1821~1850),集会较盛,交易商品渐广,以笥、笠、木、叉等竹木器为多。厅城及城关、火烧店、庙台子、枣木栏、马道、江口等小集镇贸易日趋繁荣。火烧店、枣木栏、马道每月以二、五、八逢集,以竹、木具及土产交易为主;留凤关、玉皇庙、太白河、上南河、姜窝子每月以三、六、九逢集,以百货、土产、竹、木农具、家畜交易为;城关、庙台子、江口每月一、四、七逢集,以百货、粮油、土产交易为主。人们赶集贸易逐渐形成习惯。光绪年间(1875~1909),骡马集市场出现,庙会上有各地来赶会的戏班演出。民国初年,庙会贸易基本如清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以上庙会及集日仍延续,但在50年代后期至70年代,庙会及集日萧条,货物交易不多。80年代起,集市商品交易活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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