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1.婚嫁禁忌。姑姑的女儿不能嫁给舅舅的儿子,谓之“血脉倒流”。姑姑作婆婆则可。姨表不开亲。 娶亲忌用骡子。孕妇不能迎亲送女。洞房之夜,忌孕妇、寡妇、未婚女子入内,孬则谓之“冲了洞房”。 新郎新娘回门,忌同居。以后,也忌在岳父家同居。 2.生育禁忌。女子不能在娘家分娩。婴儿剃头不能见娘舅家人。 3.居住禁忌。院落忌两边为路,谓之“二鬼抬轿”。忌大门前有庙观,谓“宁住庙前,不住庙后”。门扇不能用六块板做成,谓“六扇子门”。大门不能开在正中。大门外忌栽柳树杨树,据说怕惹柳树精。院内不植松柏。 4.日常生活禁忌。忌外人双足踩门槛,怕冲撞门神。灶前不许有响动,为灶君安宁。忌隔门泼水。忌用筷子打猫,怕叼回蛇。磨、碾不能扔在茅房,恐怕冲撞“青龙白虎”。 5.节日禁忌。正月初一忌扫地、倒垃圾。初五日忌劈柴,动刀斧,怕“打破穷窟窿”。二月初二清早忌扫地、打水、妇女洗衣服,恐伤龙目。八月十五日,忌阴雨,俗谓“八月十五滴一星,正月十五雪打灯”。 以上禁忌,原始信仰与封建迷信混杂,现在已没有多少人相信。唯姑表、姨表禁婚之俗,合乎科学道理。
编辑:秦人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