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明《华阴县志》载:“市镇旧市,县以二、六,岳镇四、八,敷水一、五,是居民之所走集也。”“今在县每月十八集。以一、二、三、五、九日集”,“岳镇四、八仍旧”、“盖以初七、初五、十七、二十、三十谓之小集”。泉店“市以三、六、九为集”,南洛村“市以三、七十日为期”。清《华阴县志》仅载岳镇“每月四、八日为集”,敷水镇“以每月一、五日为集”。 1975年本县统一将集日改为星期日,后又实行社会主义大集。1980年各镇恢复原有集日。
华阴县各街镇集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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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镇名称 ┃ 集市日期 ┃ 交易情况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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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无集日,自1980年 ┃ 商品齐全繁多,摊点千余,为全 ┃ 集日数变,1980年后与岳 ┃
┃ 县城 ┃ ┃ ┃ ┃
┃ ┃ 后与岳镇同。 ┃ 县最大的市场集。 ┃ 镇集日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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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木材、棉花、农副产品及牲畜、蔬 ┃ 明代以前有集,且与县城相 ┃
┃ 岳镇 ┃ 农历四、八日。 ┃ ┃ ┃
┃ ┃ ┃ 菜和生产生活用品。 ┃ 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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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木材、山货、粮食、土产为大宗 ┃ ┃
┃ 敷水镇 ┃ 农历一、五日。 ┃ ┃ 明代前即有,现仍继续。 ┃
┃ ┃ ┃ 以及生活日用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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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原以木材、木炭、粮食为大宗,现 ┃ ┃
┃ 五方镇 ┃ 农历二、六日。 ┃ ┃ 清代开始,今仍继续。 ┃
┃ ┃ ┃ 以生活消费品为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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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口镇 ┃ 农历三、七、十日。 ┃ 以木材、粮食、煤炭为大宗。 ┃ 清代开始,1959年后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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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历二、六日,明代为 ┃ ┃ ┃
┃ 南洛村 ┃ ┃ 以生活用品、蔬菜为主。 ┃ 明代前即有,1959年废。 ┃
┃ ┃ 三、七、十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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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历一、三、五、七、 ┃ 以粮食、棉花、蔬菜、生活用品 ┃ ┃
┃ 段村镇 ┃ ┃ ┃ 清代形成,1959年废。 ┃
┃ ┃ 九日。 ┃ 为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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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以蔬菜、粮食、棉花、生活用品 ┃ ┃
┃ 焦镇 ┃ 农历四、九日。 ┃ ┃ 清代形成,1959年废。 ┃
┃ ┃ ┃ 为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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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塬 ┃ 农历三、七日。 ┃ 以蔬菜、牲畜、生活用品为主。 ┃ 1982年定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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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阳川街 ┃ 农历九日。 ┃ 生活用品、木材。 ┃ 1983年定集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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