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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民间住宅随地形而建,房舍座落杂乱无序。一般为土木瓦房,狭窄矮小,阴暗潮湿。也有无力盖房,借居庙宇或给富人看坟寄身的。南山岭区,住草棚茅舍或土窑洞者居多,且茺院落围墙。有的甚至于人畜同室,卫生条件很差。唯殷实之户,住的是前门房,后上房,中间还有对峙檐的“四合院”。解放后,城乡居住条件不断改善,草棚绝迹,普遍为土墙瓦房。民间大都是独家一院。县城居民基本上都住进了居民点。这些居民点,住宅都有统一规划,注意环境、水电、交通的设计。农村普遍讲究“南北庄子,三间独院,机瓦大房,高门楼”。部分农民、居民建房已为砖木结构,有的还盖起两层楼房,装饰摆设比较讲究。 在农村,住房还有“乔迁”①、“添家”之俗。一家分居后,亲朋好友便携带灶具、碗筷、日用家具等前来看望,资助所需,谓之“添家”。另筑新房,搬迁入庄时,为庆贺“乔迁之喜”,答谢乡友资助,在新庄地书写对联、鸣鞭炮、唱戏奏乐。村邻亲友,送各种礼物祝贺,主人设席请客,俗称“烘庄子”。 ①乔迁——《诗经·小雅·伐木》中有“出自幽谷,迁于乔木”语。旧时,比喻人搬到好的地方去居住或官职升高(多用于祝贺)。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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