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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春 立春俗称“打春”,有“新春似大年”之说。清代官府于此日举行隆重祭祀,由兴安府主祭,镇台、县知事陪祭。在春场(今东关外二道牌楼附近)挖好深坑,内放鸡毛,备牛套犁杖,待众人齐集。但见炕内鸡毛微动,即鸣炮、击鼓、奏乐,祭祀官焚香礼拜,观众蜂涌向前,迎春接福。知府执鞭打牛,表示耕耘稼穑,然后游行回府。衙门“头子”用泥做“牧童耕牛”赠人,以示“春早牛肥”、“五谷丰登”;接受者要馈还“红包”,实系巧取钱财。此习在民国七年(1918)废止;“迎春接福”,焚香敬神,还在延续;送“耕牛牧童”延至抗日战争时止。建国后“迎春接福”逐渐停止,近年鸣放鞭炮迎春。 二、元旦 旧时称正月初一为“元旦”,俗称过年。从凌晨起,男女老少换新衣、新帽、新鞋袜,千家万户中堂设香案,灯火辉煌,焚香礼拜,祭拜天地,鞭炮齐鸣,谓“出天星”,“出天星”在屋外对“喜神”方向三跪九叩首,再回堂祭祖先,叩拜老人,给晚辈压岁钱。家主携香、蜡、表、炮提灯笼去各庙宇焚香,按“皇历”(旧历书)所指“喜神”方向“出行”;妇女在家祭之后至门外站立片刻,也算“出行”。回家后各家吃水饺,叫做“得宝”。 白天各家不开门,谓“财门紧闭”。家中男性出门拜年,己亲厚友必须走到;朋友或业务往来户如叫不开门,即以名姓片或“拜年帖”从门隙缝中投入,但忌讳“梅、薛”等姓氏名片。出门遇相识者,互相作揖道贺“恭喜”或“一见大发”。大街小巷孩子们放零星鞭炮。中午合家团聚吃午餐,晚上睡眠较早,谓“挖觉”(谐音,挖金银窖)。初一戏园多演“黄金窖”、“五福堂”或“龙凤呈样”。初二、初三去远路亲友家拜年。商店停业歇假,杂货铺初四开门营业,称“小开张”,俚语:“三天烧了门神纸,各干其事”。初五俗称“破五”,清理过年几天积存的垃圾、污水,打扫庭院,忌走亲访友。初七各户点“七星灯”谓“顺心(星)”。初八九农民上坡锄草,取“发不离八”或“九九有余”之意。有的十六、十八日才下地干活。 建国后,敬神祗等逐渐消失,私营商业已被“改造”,其他传统习俗仍存,藉以欢庆节日,振奋精神,但迷信色彩多已革除。1970年强调过“革命化春节”,“破旧立新”,不搞丰盛菜饭,不走亲会友,机关也不放假,各家中堂或室内张贴领袖画像。1979年后恢复春节传统活动。 三、元宵节 正月十五日为元宵节,饭菜丰盛不亚于过年。正月十二日试灯,十三~十六日户户连日张灯结彩,老少上街看灯,到处灯火辉煌,灯式品目繁多,“花火”喷射光采夺目。民间自办高跷、社火、狮子、龙灯、彩船、竹马,竞相比赛,各显艺能。十五日夜“火树银花、金吾不禁”。彖家“散亮”、吃元宵。建国初期,此习尚延,60年代渐稀,届时仍食元宵。1979年后玩花灯之风渐起。 正月十六日出游,称为“游百病”。二十三日游河湾,男女老少登高散步或沿河看柳,谓此举可保全年不发疾病。此说虽不可信,但新年过后春游,对健康确有裨益。 四、清明 公历4月4日或5日为清明节。节前儿日即开始添修祖墓、焚钱祭祖、挂青扫墓。清明前一日为寒食节,不烧纸;晴朗日子,祭坟野餐,醉饱而归。 老城南郊雷神殿,清明节有庙会,向例由点心店主办,唱戏一日,演“火烧棉山”或“高三上坟”。此日人们扫墓后,多来逛会、春游、踏青。1949年后庙宇毁败,但去祖茔烧钱挂纸,祭扫之俗仍存。“文化大革命”中曾予革除,1979年后逐渐恢复,干部、学生一年一度在这天赴烈士陵园扫墓,缅怀先烈。 五、端阳节 农历五月初五日为端阳节,又称端午。户户门前插菖蒲、艾叶,涂雄黄酒于小儿耳鼻防毒。有以红纸条贴成十字形,四端各写一句话:“五月五日午,天师骑艾虎,挥舞菖蒲剑,诸虫入地府”,意为驱瘟疫、祛毒虫。以笋壳包“粽子”为节日食品。小孩穿戴鲜艳,配以五色花线及五色绫子制做的“香包”,花色样式有童子、禽、兽、枇杷、花朵、粽子等造型,佩戴胸前,或在背后。 早餐饭食有糯米、粽子、大蒜、黄瓜、鸡蛋、皮蛋,午间饭菜丰盛,饮雄黄酒。 端午为纪念爱国诗人屈原的盛大节日,“三闾书院”(武昌会馆)要演戏半日。初三~初六日举办龙舟赛,参赛龙舟十数只,有以地域组建者,有以庙会组建者,如小桃园、中河街、泗王庙、中渡台、老津(君)关、榆树林、镇江寺、佘家窑等。城区汉江两岸热闹异常,甚至举火夜赛,远近数十里群众来看划龙舟,1958年拍成《赛龙舟,庆丰收》新闻记录片。1966年“左”的思潮泛滥,视划龙舟为封建迷信活动,强令停办,龙舟竞渡之俗遂止,“文化大革命”期间龙舟被毁。“三闾书院”中的“楚柱”、“秦障”被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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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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