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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时封建传统观念浓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根深蒂固,后代中以无男性为最大苦脑;过五十而无子嗣者,富人要娶小(妾),小康之家收养亲族之子承嗣,以传宗接代。 有产业(房屋、土地、动产)者,年老或死后,其子嗣兄弟成年要继产分家。财产分析多由亲门本族及母舅从中作证,除养老一份外,按人数评议分配,长孙可增提份额,并立据为凭。也有不留养老,让年迈父母吃“轮工饭”,或由儿子分别承担赡养父母,老人住在一块,分开两灶吃饭。如父母无病,一般多愿养母,因老母可以照看孙儿。吃“轮工饭”或分养父母,多同吃大锅饭;有的晚间子媳另吃小锅饭,少数父母受到虐待。析产中女子无继承权。建国后,农村析产只限于分房另居,并析家具,另起炉灶。中证人多系亲族、娘舅、生产队长、大队支书。仍有吃“轮工饭”或分养父母。城镇析产,多经法院或公证处,也有请至亲己友或街道干部为证,妇女与男子同样有继承权。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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