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AD] 古代和民国时期均依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缔结婚姻。定婚一般都要算八字、“合相”,然后确定日期送彩礼,方算正式定亲。结婚时先由媒人和男女双方父母选定日期,由男方备办“四水礼”(即四样礼品)及女方婚嫁服装送到女方,俗称“报日”。结婚时一般都由男方备花轿或乐班到女方迎娶。新娘迎回之后,拜天地、拜娘亲、入洞房,后以酒宴招待来客,花费之大惊人骇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以自由恋爱为主,结婚方式简便,只去乡政府登记领取结婚证即可。1962年后出现要彩礼现象。1980年后,结婚旧习恢复。大摆酒席成风,迎娶时富户或职工多用小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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