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的居民,有主、客户之分。主户为本地人,客户多系原从两湖、江浙及其它地方迁入人口。他们构成亲属关系的主要称谓如下: 祖父之父为老爷爷,俗称“老爷”,祖父之母为老婆婆,俗称“老婆”。亦称“老爷”、“老奶”。 父之父为祖父,俗称“爷爷”,父之母为祖母,俗称“婆婆”,亦有(指客户人,下同)称“爹”、“奶”者。 父亲称为“爸爸”,母亲称为“妈妈”,俗称“大”和“妈”,亦有称之为“爹”、“爷”、“娘”。 父亲之兄称“伯父”,其妻称“伯母”,俗称“伯伯”和“妈妈”,亦有将伯母称为“大娘”、“妈妈”。 父亲之弟称“叔父”,其妻称“娘”,俗称“叔叔”和“娘娘”,亦有称之为“叔”和“婶”。 父之姊妹称“姑母”,其夫称为“姑父”,俗称“姑”和“姑父”,亦有称“姑娘”、“姑爷”。 父之兄、弟之子女互称“堂兄”、“堂弟”、“堂姐”、“堂妹”,俗称“兄”、“弟”、“姐”、“妹”。 父之姐、妹之子女,互称“表兄”、“表弟”、“表姐”、“表妹”,亦称“兄”、“弟”、“姐”“妹”。 母之父为外祖父,其妻称外祖母,俗称“外爷”和“外婆”,亦有称之为“家公”和“家婆”,“爷”、“婆”。 母之兄、弟称为“舅父”,其妻称为“舅母”,俗称“舅舅”和“妗子”,亦有称之为“舅爹”和“舅娘”。 母之姊妹称为“姨”或“姨母”,其夫称为“姨父”。 母之兄、弟、姊妹之子女,互称“表兄”、“表弟”、“表姐”、“表妹”,亦称“兄”、“弟”、“姐”、“妹”。 妻之父称“岳父”,其妻称“岳母”,俗称“外父”和“外母”,亦有随妻直称为“大”和“妈”,“伯”、“叔”、“娘”。 妻之兄背后称为大舅子,其弟称为小舅子,当面随妻称为“哥”、“弟”。 妻之姊妹称为“大姨子”、“小姨子”,其夫随妻称为“哥”、“弟”。 兄称为“哥”,兄之妻称为“嫂”,俗称“哥哥”和“嫂子”,弟之妻称“弟妹”。 兄弟之子女,称为“侄儿”、“侄女”,姊妹之子女称为“外甥”、“外甥女”。 夫之父背后称“阿公大”、“公公”,当面随夫称“大”“爸”,夫之母背后称“婆子妈”,当面随夫称“妈”,“娘”。 夫之兄俗称“哥”,其妻称“嫂”,夫之弟尊称“弟”,其妻尊称为“妹”,一般直呼弟和其妻本名。 夫妻相称为“老汉”、“外头人”、“掌柜的”、“老婆”、“屋里人”、“当家的”。有的当面以“哎”代之,有的亦用孩子名借呼对方。青年夫妇多直呼其名。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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