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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前,县内农村绝大多数居民家中除角锄、板锄、薅扒、背笼、挎篮几件常用生产工具外,便是木桶、席、木箱、小磨、筛子;厨房用具锅、碗、吊罐、茶罐,再有是大小柴桌、板凳。50年代前,贫苦农家连上述这些普通而简陋的家具也不具备。没有碗,用龙须草与细麻绳编作草碗,或以木瓢作碗。没有板凳椅子,用草墩(类蒲团)、木墩代替。中等以上农家有齐全的大型农具如犁耙、板桶、风车、大小石磨、大小筐箩、晒席。木柜、神柜、木衣箱、茶桌也是必备之物。旧社会农村贫富家庭皆备有蓑衣、斗笠作雨具,个别家庭才用竹骨、皮纸、桐油制作的雨伞。民国二十几年县城有人用布伞、农村称为“洋伞”。无论贫富皆以木盆作脸盆洗脸,少有雨鞋,富人雨天如行走不远,穿木屐(一种木底钉四铁钉,离地半寸许,皮革制前半截鞋面)。一般农夫长年着草鞋,冬天着“满耳草鞋”或以棕片衬于草鞋里代袜。时至60年代末,有些农家尚如此。 70年代前,县城居民家中卧具是木板床,铺稿荐上垫被与单,有的高帮木架床垫麦草,上垫被与单,夏天更换竹席。坛罐、木制桌凳、一两只木箱、木柜必具。富有之家的用具较为讲究,客厅有雕花黑漆桌椅、箱柜,夏天则以瓷鼓代椅。卧具是雕花帐子床,缎被、帐沿、门帘为刺绣品。祭器与盥洗器均多为铜制品。民国初年,罩子灯先进入这类家庭,一般城乡居民皆以桐油灯照明。农村无桐油之家,铁丝上扎一粒桐籽点燃照明,夜行多打火把,竹篾作“明火把”,艾蒿作“烟火把”。50年代以前灯笼是各家备具之物,一般家庭以皮纸糊灯笼。富有之家,用挂纱灯笼,其“纱”为熬制透明胶状物,糊上灯骨遇冷凝固,薄于蝉翼,透明而不透风,其技艺今已失传。只有船家于民国十几年用马灯(桅灯)照明,城乡普及马灯则是50年代初,手电筒则普及于60年代末。 1972年襄渝铁路竣工后,铁道兵部队与湖北、安徽民工即将转场和退场,借木料方便之机,大做木箱、五斗柜。此后做五斗柜之风传至县城机关干部中,继传至农村,农村五斗柜还未普及,县城又开始做大衣柜、写字台、弹簧式沙发。1986年前后大衣柜过时,又兴起组合家具,同时电扇、中高档收录机、彩色电视机、照相机、摩托车、电冰箱、压力锅、电饭锅、液化气迅速取代了70年代时兴的手表、自行车、缝纫机、钢管家具。90年代无弹簧沙发、“席梦思”、宝丽板组合、喷漆家具正在取代传统的木制家具,更新换代之快,多数家庭都有“赶不上”的感觉。这种趋势正由县城迅速向农村延展。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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