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惊蛰 农村普遍时兴炒包谷花,又为“炸虼蚤”(跳蚤),传说这天炒了包谷花,一年不长跳蚤。不少人家至今仍讲究。 2)清明节 明清时,各户人家上坟扫墓,添加新土,将白纸剪成象铜钱和布缕样的长条,挂在坟头及四周,叫做“标墓”。后世把这种纸缕称作 “清明吊子”,并以红绿作点缀,将其系在木棍上插在坟头。极少数富户为显示富有,做“清明吊子”的原料为白绫。这些习俗除“文化大革命”期间受禁止以外,一直沿袭至今。紫阳解放后,县城的中小学生,每逢清明节都要在老师带领下上神峰山烈士陵园为革命烈士扫墓,向为紫阳人民的解放事业和社会主义建设牺牲的革命烈士敬献花圈。 清明节前一天,为“寒食节”。这一日,禁忌烟火,只准吃冷食。过去,为少数士宦之家所过,一般农家和居民过的很少。今已废除。 [CHAAD]3)端阳节 主要活动有:吃粽子(高山不产糯米,不吃),喝雄黄酒,插菖蒲艾蒿避邪,戴香荷包,打露水等;最隆重的活动赛龙舟,但限于县城和汉王城、洞河2镇,内容为龙舟竞渡和抢彩。民国年间每年举行一次。解放后基本停止,仅1956年举行过一次,盛会空前。因竞赛需要,各镇均有业余龙舟队,仅城关,就有上河坝的“黄龙”、中河坝的“白龙”、下河坝的“红 龙”、教场坝的“金龙”、任河嘴的“青龙”、小河坝的“草把龙”,以及往来船帮的“混江龙”。多则10数只,各有各的特色。它们都有“龙舟会”,选有会首。每年农历四月下旬,便开始筹集资金和租赁船只(因紫阳地区无固定龙舟,均为临时租船用,经过加工改制而成)。一般租用“小摆江”、“老鸦船”,以小巧灵活为宜。为了加快船速,船头接水面处钉上人字形木板,叫做“分水”。先将船身晒干后,涂抹桐油和鸡蛋青,然后在中舱上部系一面鼓,按龙头颜色插两面彩旗,安上艄浆和龙头龙尾,即成龙舟。五月初一为接龙“点水日”,由谷会首带人去庙宇中将龙接往河滩,安在船头上,鸣炮焚香,划船“点水”。接着进行4天预赛,初五正式比赛。比赛时,船头站立“踩头的”,手执小旗任指挥。 当各龙舟划至距彩船不远时,即进行“抢彩”:由彩船鸣炮,将鸭子投入江内,各龙舟上的水手即跳水捕捉,捉得者至彩船领奖。比赛结束后,各自将龙头送回庙中,等待来年再用。 4)六月六 俗谚:“六月六,晒棉绸。” 人们翻箱倒柜,大晒衣物,以防霉烂虫蠹。至今亦然。因紫阳山区多阴雨,室内潮湿,故十分重视晾晒衣物。农历六月正值旱季,日照充足,为晒物佳期。 5)七月七 旧时妇女夜设酒果,祭祀牛郎织女,并对月穿针,向七仙女乞巧:一次将线穿上者为 巧得。此俗至民国中后期即逐渐消逝。 6)中元日 俗称“七月半”,又称“亡人过节”。主要活动内容:烧包祀祖。先将火纸用钱钻子打印,用白皮纸封成若干方包,外写各个祖人的名讳及祭祀人的名字和年号,在家里供奉1~3日,“包”前献酒菜。七月十四日晚,将“包”拿到河边或野外焚烧。同时,还在各处烧些零散“钱纸”,让孤魂野鬼享用。放河灯,制做各种形状的纸灯,灯底的纸板涂以桐油或漆蜡,灯内燃蜡烛或蜡捻,于十三日至十五日晚,一般在十四日晚放于河中,随水波流下,纸船明烛,如点点流萤。意在使屈死、溺死之冤鬼随灯到扬州赶“盂兰盆会”,早日超生,免害活人。 7)中秋节 夜晚月圆时,人们在院坝设一小桌,上摆月饼及核桃、板栗等干鲜果敬月。旧时,贫苦农民吃不上月饼,更无此雅兴;但仍要设法吃一顿好饭菜。 8)重阳 九月九日,富有人家相约携酒登高,观赏秋色。民国中期以后,逐渐消逝。 9)腊八 传说佛祖释迦牟尼出家时,曾饿晕在地,幸得一民女用多种粮食做成的稀粥喂他,立即精神焕发,便于腊月初八日成佛。故此,民间即于此日以各种豆类加豆腐丁、肉丁熬成稀粥,谓之“腊八饭”。吃饭时,先按人各盛一碗置于桌上,经约5分钟“请神”(即敬佛爷),而后全家就食。有时稀粥刚端上桌,大人不注意,小孩端上就吃。大人一面气得鼓眼睛跺脚,一面不住地念:“南(ná)无(mó)南无,小儿有过。忏悔忏悔,消灾增福”。孩子有时提出疑问:“年年敬佛爷,家里怎么还是穷?”大人就用《西游记》的故事来支吾说:“孙悟空一个筋斗能打十万八千里,打不出佛爷的手掌心。如果不吃腊八饭,明年会更穷。”所以,不论穷富,家家都吃“腊八饭”。现在城乡仍时兴吃腊八饭,而敬佛仪式已废除。 民国《紫阳县志》载:“十月一日,墓前化楮,谓之送寒衣。”“十一月冬至日,标墓。一如清明。”这两项习俗,均已消逝。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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