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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本县人民居住条件较差。除历代县治所在地的旧州、黄沙、老城、铜钱坝、沔阳镇几处村落现存一进两院、三院、“三合头”、“四水归堂”大套房屋外,一般村落多依山傍水,各就地势,建筑座北向南或座东朝西两面水平房,一溜三间或一明两暗呈“凹”字形。中间堂屋,两面分隔套间睡房,屋后或两侧建厨房、厕所及牲畜厩圈,正房室内多用木板或竹子做楼,其上放置柴草、家俱。楼房少,且只一座一楼,砖木结构少,土木结构居多。窄小瓦房、茅屋、草舍尚有存在,住房大部三柱、五柱落脚。每间实用面积至大丈八重九(宽3.3米,长8米)。山区大部住茅屋、磊木房、庵式草棚,质量比平川、丘陵地区差,矮小阴湿,人畜杂居。少数极贫困的则住崖洞及仅能避风雨的茅庵。 [CHAAD]解放后,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居住条件不断改善。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拆旧换新、添建新房的逐年增多,并向宽敞舒服、实用、美观方面发展,质量不断提高。80年代后,一般已不满足于土木结构的平房,不管是平川、丘陵,还是山区,砖木结构的平房到处可见。不少住户按城乡建设规划,兴建钢筋水泥结构的楼房,一般为两层,瓦屋顶或平顶,样式、采光、抗震及水电装置等,大都按国家建筑要求,少数还用水刷石、瓷砖粉墙,地板、楼梯、栏杆都非常别致,将庭院美化得十分幽雅。今县城和农村集镇,店铺门面、职工居民住宅,由平房逐渐向高层发展,一般三至五层,设计合理,样式新颖。城乡人民的住宅条件正在逐年改善。据统划,1980—1987年平均年年城镇住宅增加1.84万平方米;农村每年新建房屋22.47万平方米。1987年,城镇非农业人口住宅每人平均5平方米。 由于衣、食、住条件不断改善,群众家庭陈设及生活用具,逐渐向卫生、适用、新颖、轻便、美观发展,人民的消费水平不断提高。除部分山区外,城镇、平川、丘陵地区,原用的粗土陶瓷杯、壶、瓢、盆、碗、盏等,多为搪瓷、细陶瓷和铝、铜、玻璃制品所取代。往日占地较大而又笨重的长、短凳、圈椅、躺椅、方桌、条桌及板床等不少已为多用沙发、钢管折叠椅、写字台、组合柜、嵌穿衣镜的大立柜及棕床、钢丝床、海绵床、席梦思等所代替。收音机、收录机、电风扇、黑白和彩色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陆续进入家庭,越来越多的人的购买意向朝高档、耐用、质好、一机多用方面转化。各式国产、进口手表、收录机、自行车、缝纫机等由城市普及到农村。枕帐、铺被亦不断向涤纶、真丝、驼毛、鸭绒等发展。男女发型多样,妇女烫发,在城乡普遍;一些男青年亦时兴烫发。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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